立院審人工生殖法》代孕脫鉤版本何時出爐?邱泰源:12月底前送行政院

代理孕母議題爭議不斷,衛福部今年5月預告修正《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草案,原修正重

十二月 5, 2024 -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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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審人工生殖法》代孕脫鉤版本何時出爐?邱泰源:12月底前送行政院

立法院衛生環境委員會5日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各黨派及婦女團體皆有不同看法,尚未達成共識。(圖片來源/freepik)

代理孕母議題爭議不斷,衛福部今年5月預告修正《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草案,原修正重點包括開放單身女性、同性伴侶、代理孕母適用,7月預告期滿後,反對代孕聲浪高達8成,也因此國健署2日聲明代理孕母部分將與人工生殖法脫鉤處理。

衛福部長邱泰源表示,脫鉤版本目前會依照行政程序,經性平會審議通過後,努力在12月底送進行政院。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5日排審《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共提出16個版本,民進黨團主張單身女性、女同志伴侶先適用人工生殖,有爭議的代理孕母則脫鉤處理,國民黨及民眾黨團則希望加入代理孕母一併修法。

邱泰源在會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經過一段長時間專家會議與社會聲浪,代理孕母有一部分歧異很大,因此決定有共識的部分先走,無共識的部分繼續與社會和專家溝通,而脫鉤版本目前也會依照行政程序,經性平會審議通過後,努力在本月底送進行政院。

綠委:台灣目前有能力保障代理孕母,從懷孕到生產的各項權益?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表示,代理孕母制度應從長計議,未來也期待立專法來處理,因這是攸關人命及國人健康權益的法案。她強調,「代理孕母是近10個月不分晝夜、涉及生命安全及身心健康、高強度高風險的勞動過程,面對台灣如今的勞動環境,真有足夠的自信說有能力保障代理孕母,從懷孕到生產的各項權益嗎?」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也指出,在野黨委員提到2004、2012年2場公民會議有形成共識,但當時報紙上清楚提到20人的結論難抵立院民意,也不具代表性,且20年前已無辦法反映現在的民意。

她進一步指出,歐洲23個國家明文禁止代孕,「大家講身體自主權、性別平等權,站在世界最前面的歐洲難道沒有需求嗎?但為什麼要明文禁止代孕?因為我們知道子宮出租出借,不是只有單純個人的事,是徹底健康風險的轉嫁,且現在在野反對商業化出租子宮,要求利他代孕,結果用利他代孕來壓低代孕價格,這才是徹底的歧視和剝削。」

林淑芬也強調,少子化不能成為政府全面開放的理由,「因為台灣需要的人口不只是1千人而已,不要說收養的孩子不是你的夢想、只有自己生的才是夢想,每一個被收養的孩子都是寶貝,沈伯洋委員就是一個最好的示範。」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指出歐洲23個國家明文禁止代孕,也質疑代理孕母從懷孕到生產的各項權益是否能被充分保障?(圖片來源/立院直播截圖)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也強調「兒童最佳權利評估」,若沒做過兒童最佳權利評估,制度施行下去後難知對兒童的權利的影響有多大,且草案對於同性配偶的親權安排缺乏明確規範,例如是否可以平等享有親權責任、子女監護權及法律地位等。這些模糊地帶,不僅讓草案難以實施,也可能引發大量法律爭議,讓使用人工生殖技術的家庭面臨身份與親權不確定的風險。

「人工生殖法修法全不及格!」婦兒盟指現行草案版本漏洞缺失

針對衛福部與三黨黨團、立委提出的《人工生殖法》修法版本,全國婦兒團體聯盟(簡稱婦兒盟)提出嚴正批評。

婦兒盟指出,「這些版本均未能充分考量兒童最佳利益及社會公平性,各版本無法有效保障人工生殖子女、女性及家庭的權益。」婦兒盟副召集人單信愛呼籲,人工生殖法修法關係婦女、兒童重大權益,應持續對話、審慎修法,以維護台灣婦兒權利。

單信愛指出,草案第14條明確要求醫療機構保存捐贈者資訊,但卻規定「不得包含捐贈人資料」,直接剝奪子女了解自身血統來源的權利;第23條與第27條也同樣未提及任何查詢機制,使子女在成長過程中面臨身份認同與心理健康危機。

她強調,「兒童權利公約第7條與第8條身份權是基本保障及第2次國際審查結論意見第27點次已多次要求保存親等關聯紀錄,並在必要時提供給子女,然而這些草案非但未遵循國際標準,還進一步限縮了子女的基本權益,讓孩子無法知道自己從哪裡來。婦兒盟強烈呼籲,修法必須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原則,補足血緣知悉權的漏洞,避免對人工生殖子女造成長遠傷害。」

不過對於民進黨提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中的張雅琳、范雲委員版本,婦兒盟也並不認同,「其在子女身份和親權保障上的規範明顯不足,例如第23條規定在婚姻存續期間,由一方配偶同意後,使用他人捐贈的生殖細胞所生子女視為婚生子女;第25條則規定,在婚姻撤銷或失效的情況下,子女仍視為婚生子女。

然而,草案對於單親母親或非婚生子女的身份認定完全沒有提及,導致相關權益保障陷入法律空白。更嚴重的是,草案對於同性配偶的親權安排缺乏明確規範,例如是否能平等享有親權責任、子女監護權及法律地位等,這些模糊地帶不僅讓草案難以實施,也可能引發大量法律爭議,讓使用人工生殖技術的家庭面臨身份與親權不確定的風險。

婦兒盟指出目前三黨提的各版本仍未能充分考量兒童最佳利益及社會公平性,無法有效保障人工生殖子女、女性及家庭的權益。(圖片來源/立院直播截圖

草案對棄養子女罰則太輕,無視兒童權益

婦兒盟也提到,目前草案對棄養子女罰則太輕,完全無視兒童權益。

衛福部草案第55條13款規定:「委託配偶違反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未辦理代孕子女之出生登記,且未扶養該子女者,處以20至100萬元罰款。」婦兒盟質疑,這樣的罰則遠遠不足以應對代孕子女被棄養的可能性。例如,2021年新北市黃姓夫妻透過仲介在俄羅斯安排代孕,孩子出生後卻反悔表示不願撫養,若同樣情況發生在台灣,草案是否能真正保障被棄養孩子的權益?婦兒盟呼籲,代孕子女的出生登記與撫養責任必須有更嚴謹的法律約束,修法不能僅停留在罰款層面,應全面檢視棄養情境中的責任分配,確保兒童權益不被忽視。

婦兒盟也提到,目前草案對棄養子女罰則太輕,完全無視兒童權益。(圖片來源/婦兒盟提供)

婦兒盟也再次強調,人工生殖法修法必須優先考量「兒童最佳利益」,全面保障人工生殖子女的合法身份、血緣知悉權及完整的親權安排,而非優先保障想生孩子的大人的利益,並呼籲政府與立法院應即刻補足法律漏洞,避免造成更多社會問題與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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