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不幸猝逝 給所有夫妻們上的財產分配課

最近幾天,知名藝人大S在日本旅遊因流感猝逝的新聞,引起國內民眾的廣泛注意。也有不

2月 5, 2025 - 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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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不幸猝逝 給所有夫妻們上的財產分配課

大S因病猝逝,除了流感問題,遺產分配也引起討論。(圖片來源/FB@大S 徐熙媛)

最近幾天,知名藝人大S在日本旅遊因流感猝逝的新聞,引起國內民眾的廣泛注意。也有不少媒體報導及猜測:由於大S的遺產,估計可能有10億元之譜,其合法配偶—具俊曄,未來到底可以分到多少的遺產?

根據《民法》第1030條之1的規定,所謂「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指:夫妻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因此,就有不少律師寫文章表示,根據《民法》裡,有關「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規定,提醒具先生可以依此,主張先分一半大S的遺產,之後,還可以再與大S的兩個孩子,共同分配剩下來的遺產。

然而,擁有30年遺產官司的深耕法律事務所羅翠慧律師表示,有關《民法》中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其實有以下幾大重點,值得一般夫妻們注意及正確認知:

重點一、只有採取「法定財產制」的夫妻,才有行使此請求權的權利(請見下表一)。

重點二、是夫妻間有差額,而不是直接分另一方的錢。這是因為「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計算是:「(被繼承人的婚後剩餘財產-生存配偶的婚後剩餘財產)*1/2」。且以上所提到的「婚後剩餘財產」,是指夫妻現有財產必須先減去債務,再減去「婚前財產」以及「婚後無償取得的財產」和「精神慰撫金」後,所得的餘額,才是婚後剩餘財產。

舉例來說,假設大S現在的遺產總額,真的是外傳的10億元,但其中有8億元,是屬於婚前財產,且其婚後,雖有2億元資產,但同時有2億元的銀行貸款,那麼,大S的婚後剩餘財產,就等於是0。

且根據以上的公式,具先生能不能主張此一權利,還要看具先生有多少婚後的剩餘財產?也就是說,假設具先生的婚後剩餘財產,跟大S相同,或是多於大S。那麼,他也沒有資格先主張此一權利(請見下表二)。

重點三、法定財產制關係的消滅原因,將會影響另一伴,能夠拿到多少錢?羅翠慧律師解釋,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原因,一般有兩種,一是離婚,一是配偶身故。而當消滅原因不同時,另一半能夠拿到的錢,也可能會有極大的差異。

簡單來說,假設大S與具先生協議離婚,具先生只能就兩人婚後的剩餘財產差額,進行此一權利的主張及分配。但如今在大S身故的前提之下,就算大S的遺產,全都是婚前財產,且大S沒有另外立遺囑,對遺產進行分配。那也只代表具先生,沒有辦法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並不代表具先生一毛錢遺產都拿不到(請見下表三),具先生仍能與大S子女共同繼承大S遺產。

重點四、假設大S生前立有遺囑,將所有遺產,全都留給兩位子女,但具先生仍可依據《民法》「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以及「特留分」的規定主張權益。

但大S遺留的財產10億元中,婚前及婚後財產金額的多少,會影響到具先生特留分的多寡。也就是說,具先生可以先主張婚後財產剩餘差額分配請求權後,再就大S剩下的其他遺產,請求特留分。

例如大S婚後財產有2億元,具先生仍可主張先分夫妻剩餘財產差額1億元,再就大S剩下的遺產9億元,依據《民法》特留分的規定,主張特留分1/6(應繼分1/3的一半),也就是1.5億元,總共可拿到2.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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