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又因「加重毀謗」被判有期徒刑3個月 黃國昌呼籲她快向張淑娟道歉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11月26日才因張淑娟案被判一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隔一周的12...
周玉蔻臉書發文,黃國昌刑事、民事都提告, 如今周兩個官司都敗。(照片來源/周玉蔻臉書)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11月26日才因張淑娟案被判一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隔一周的12月2日,又因她2023年6月13日在個人臉書上指稱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一事,被北檢判有期徒刑三個月。
周玉蔻臉書發文,黃國昌刑事、民事都提告
檢方起訴指出,周玉蔻2023年6月13日在臉書寫出:「對了。黃國昌若事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等發言,且這段文字還被多家媒體引用。
引發爭議後,黃國昌在臉書指控周玉蔻的言論為惡意捏造且極為下流,已經損毀他的名譽。因此向台北地檢署以加重誹謗罪提告,並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周玉蔻求償100萬元,並要求刪除不實言論及刊登判決主文。
周玉蔻3月曾呼籲黃國昌撤告
2024年3月26日,周玉蔻於法庭上指稱「自己是對可能的法務部長人選的私德進行評論,且黃國昌擔任教授時確有發生師生戀」,並呼籲黃國昌撤告。
2024年4月25日,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周玉蔻所提事證不足,認定她的發文已不法侵害黃國昌的名譽,判決周玉蔻須賠償30萬元,並將文章刪除。
2024年6月25日,北檢向周玉蔻提起加重毀謗刑事訴訟。
北檢認為,周玉蔻的發文確實足以貶損黃國昌的名譽以及社會評價,今年6月間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玉蔻。12月2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周玉蔻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黃國昌呼籲周玉蔻快向張淑娟道歉
黃國昌表示,「周玉蔻們」可以如此囂張,就是民進黨政媒一體的抹黑產業鏈,對照昔日民進黨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種種,真的是格外諷刺。看到不肖綠營側翼繼上周後再次受到法律制裁,就他個人的部分沒有什麼感覺:「綠營豢養的側翼仗勢民進黨掌握媒體公器,四處潑糞,傷害無辜的人,才是國家面臨最嚴重的危機。」
黃國昌也表示,周玉蔻從上週「張淑娟女士案」一審判刑後,沒有任何回應或表示基本歉意,甚至在機場遭攔下後,還「自稱」媒體人。呼籲她不要連做人最後一絲的良善都淪喪,應該儘速出面向被嚴重傷害的張淑娟女士道歉,並負起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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