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要容忍家暴,而是家暴案依法处理了,然后呢?”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左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2023年审结婚姻家事案件数量为217万件,同比增长19.5%,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15%左右。‌其中,离婚案件稳居首位,约占所有家事案件的70%。 “家事案件这个话题是很敏感的,每个地区每个家庭情况都不一样,你不可能得出定论,讨论和处理的时候要综合各种因素。”谈起“家事案件”,一名受访者如是说。 “家事审判”是近些年的法院热词,主要指家庭成员间的案件纠纷。此类案件作为家庭这一社会基本单元内部矛盾的集中体现,其审判结果影响着婚姻家庭伦理道德观念、家庭关系构建和社会稳定等,因此常常成为舆论焦点。与“家事审判”高度相关的,还有“离婚纠纷调解前置程序”、“家暴困局”等。 01 “很多人认为法庭是肃穆、一丝不苟的,但如果来家事案件庭审现场看看,估计会大跌眼镜。”H市的一名基层法官告诉我。 与很多冷清严肃到几乎“催眠”的庭审环境不同,家事案件的庭审环境私密性强,当事人情感复杂、矛盾易激化,因此庭审现场双方情绪失控、激烈互斥的情况数见不鲜。“一场庭审,法官往往要花费不少时间精力用于维护秩序,甚至终止庭审或多次开庭。” Q市B区法官对此表示赞同:“虽然家长里短千人千面,但案件耗时长、开庭效率低几乎是家事诉讼的共性。涉及家长里短的事,双方当事人都希望法官事无巨细理解己方的苦衷。” 除了庭审过程的“磕磕绊绊”,家事案件还具备“案多人少”、“衍生纠纷多”、“调撤率较高”等特点。 其中,“案多人少”的困局格外突出,让司法系统疲惫不堪。近些年,各级各地法院受理家事案件数量呈爆发式增长,个别地区法官年结案数已超千件。“我已经没有当法官了,现在在外面公司上班。”原L市N区女法官小娜坦言,“太累了,昨天前同事还给我说,从早上开庭开到晚上十点多,二十多个案子积压着。” 而在遥远的J省,另一名基层法官已于三年前辞去公职,转行成为了律师。“用传统方式办案,即使法官不眠不休地“5+2、白加黑”工作也完不成。前几年,个别法院都快成‘门诊式审案’了,不仅效率低、办案质量下滑,还容易‘案结了事未了’衍生出后续相关纠纷,由此又陷入恶性循环。” 我就“案多人少”和“法官离职”现象请教了S省检察院的徐检察官。徐检察官解释,“案多人少”和“基层法官辞职”的情况确实存在,尤其在“员额制”和“终身追责制”实施以后。“员额制以后,只有法官和审判员才能办案,而书记员不能办案。,因此人手变少。同时家事案件数量随着离婚率逐年飙升,加上案件的终身追责制,所以出现一些年轻基层法官被淘汰或者辞职也是难免的。” 信息来源:2023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家事案件的另一特点是“衍生纠纷多”。对此,C市一名办理过大量“事实孤儿”案件的未保联席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我:家事诉讼背后伴随着的是大量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的教育抚养、婚姻权益维护、老年人赡养等。“比如离婚纠纷通常伴随家长间的谩骂、诋毁、猜忌等,直接诉讼更容易激化矛盾,造成抢着要孩子又不让对方探视,甚至两边都不管孩子的情况。离婚不单纯是两个人的所谓‘自由’。” 最后,再来说说“调撤率较高”这一特点。调撤率‌是指案件在调解或撤诉后结案的比例。以‌江苏省为例,2021年至2023年,一审家事案件平均调撤率为66.62%,高出同期一审民事案件平均调撤率近20个百分点。“‌家事诉讼调撤率较高,一方面因为家庭成员间的诉讼带有冲动性、轻率性,撤诉率较高;另一方面是大部分家事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因此更适用于通过调解来化解衍生矛盾,这本身也是立案之前的程序。” 02 针对家事案件的数量“井喷”和不同于其他诉讼的特点,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改革,并在全国各地开始试点“家事法庭”,目前全国共有一百家试点法院。 家事法庭是一种独立的法庭或法庭部门,审理的案件仅限于家庭相关的事项。一般来说,家事法庭审理的案件仅限于离婚、子女监护与抚养、领养、以及其它与家庭关系相关的事项,例如家庭暴力或老人抚养。 在硬件方面,家事法院的布局更加温馨柔和,休息室里的松软沙发、儿童娱乐区等细节尽量缓和着双方情绪;人员配置方面,家事法院往往选拔社会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和心理疏导的法官专职审理家事案件,个别法院还配齐了国家三级二级心理咨询师、律师志愿者、社区调解员等。 资料图:新华社 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南通港家事法庭为例,自2016年试点以来,8年内共审结家事纠纷8700件,每年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执行的案件近百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5%,调撤率达80%,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如此看来,‌家事法庭在提升审判水平、维护家庭弱势成员权益和引领社会治理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受访公检法人员对此不置可否。 “因为那是江苏。全国有法学背景、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人才都集中在一线或新一线大城市了。但有些人口大省全省只有1至2个家事法庭,每年家事案件数量却有十几万件。团队水平也参差不齐,成效不太好说。” “我觉得北京江苏这些地区,你领导可以作为创新举措进行宣传,但这本身不是可全国推广复制的东西。” 其中,一名办案经验丰富、2022年刚退休的受访者提到: 首先短时间内,司法力量难以大幅增涨也不宜迅速扩充。“要培养专业过硬的司法人员本身就是个漫长的过程,其次家事法庭本身就是试点,贸然扩张,万一以后家事法庭试点效果不好,取消了或是和少年法庭等合庭,之前招进来的那批人员怎么安排呢?这些都是有前车之鉴的。” 其次,家事案件也不同于传统的民事案件,审理中不仅要考虑法律适用,更多地还要侧重于如何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我个人认为,不管是法官、检察官还是警察,都更应该去夯实自己的能力和素质,而不是寄希望于整出很多新机制、新联席部门来分摊压力。难道以前处理家事诉讼的法官,他/她就不能处理其他民事或者刑事诉讼吗?既然赋予了法官如此大的权力,那专业过硬吗?沟通判断能力和格局够吗?要知道一个好的判例能传达出社会倡导的正向价值观,同样,审理不好也会带来更大的矛盾纠纷,不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十二月 9, 2024 -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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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要容忍家暴,而是家暴案依法处理了,然后呢?”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左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2023年审结婚姻家事案件数量为217万件,同比增长19.5%,占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的15%左右。‌其中,离婚案件稳居首位,约占所有家事案件的70%。

“家事案件这个话题是很敏感的,每个地区每个家庭情况都不一样,你不可能得出定论,讨论和处理的时候要综合各种因素。”谈起“家事案件”,一名受访者如是说。

“家事审判”是近些年的法院热词,主要指家庭成员间的案件纠纷。此类案件作为家庭这一社会基本单元内部矛盾的集中体现,其审判结果影响着婚姻家庭伦理道德观念、家庭关系构建和社会稳定等,因此常常成为舆论焦点。与“家事审判”高度相关的,还有“离婚纠纷调解前置程序”、“家暴困局”等。

01

“很多人认为法庭是肃穆、一丝不苟的,但如果来家事案件庭审现场看看,估计会大跌眼镜。”H市的一名基层法官告诉我。

与很多冷清严肃到几乎“催眠”的庭审环境不同,家事案件的庭审环境私密性强,当事人情感复杂、矛盾易激化,因此庭审现场双方情绪失控、激烈互斥的情况数见不鲜。“一场庭审,法官往往要花费不少时间精力用于维护秩序,甚至终止庭审或多次开庭。”

Q市B区法官对此表示赞同:“虽然家长里短千人千面,但案件耗时长、开庭效率低几乎是家事诉讼的共性。涉及家长里短的事,双方当事人都希望法官事无巨细理解己方的苦衷。”

除了庭审过程的“磕磕绊绊”,家事案件还具备“案多人少”、“衍生纠纷多”、“调撤率较高”等特点。

其中,“案多人少”的困局格外突出,让司法系统疲惫不堪。近些年,各级各地法院受理家事案件数量呈爆发式增长,个别地区法官年结案数已超千件。“我已经没有当法官了,现在在外面公司上班。”原L市N区女法官小娜坦言,“太累了,昨天前同事还给我说,从早上开庭开到晚上十点多,二十多个案子积压着。”

而在遥远的J省,另一名基层法官已于三年前辞去公职,转行成为了律师。“用传统方式办案,即使法官不眠不休地“5+2、白加黑”工作也完不成。前几年,个别法院都快成‘门诊式审案’了,不仅效率低、办案质量下滑,还容易‘案结了事未了’衍生出后续相关纠纷,由此又陷入恶性循环。”

我就“案多人少”和“法官离职”现象请教了S省检察院的徐检察官。徐检察官解释,“案多人少”和“基层法官辞职”的情况确实存在,尤其在“员额制”和“终身追责制”实施以后。“员额制以后,只有法官和审判员才能办案,而书记员不能办案。,因此人手变少。同时家事案件数量随着离婚率逐年飙升,加上案件的终身追责制,所以出现一些年轻基层法官被淘汰或者辞职也是难免的。”

信息来源:2023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家事案件的另一特点是“衍生纠纷多”。对此,C市一名办理过大量“事实孤儿”案件的未保联席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我:家事诉讼背后伴随着的是大量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的教育抚养、婚姻权益维护、老年人赡养等。“比如离婚纠纷通常伴随家长间的谩骂、诋毁、猜忌等,直接诉讼更容易激化矛盾,造成抢着要孩子又不让对方探视,甚至两边都不管孩子的情况。离婚不单纯是两个人的所谓‘自由’。”

最后,再来说说“调撤率较高”这一特点。调撤率‌是指案件在调解或撤诉后结案的比例。以‌江苏省为例,2021年至2023年,一审家事案件平均调撤率为66.62%,高出同期一审民事案件平均调撤率近20个百分点。“‌家事诉讼调撤率较高,一方面因为家庭成员间的诉讼带有冲动性、轻率性,撤诉率较高;另一方面是大部分家事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因此更适用于通过调解来化解衍生矛盾,这本身也是立案之前的程序。”

02

针对家事案件的数量“井喷”和不同于其他诉讼的特点,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改革,并在全国各地开始试点“家事法庭”,目前全国共有一百家试点法院。

家事法庭是一种独立的法庭或法庭部门,审理的案件仅限于家庭相关的事项。一般来说,家事法庭审理的案件仅限于离婚、子女监护与抚养、领养、以及其它与家庭关系相关的事项,例如家庭暴力或老人抚养。

在硬件方面,家事法院的布局更加温馨柔和,休息室里的松软沙发、儿童娱乐区等细节尽量缓和着双方情绪;人员配置方面,家事法院往往选拔社会经验丰富、善于沟通和心理疏导的法官专职审理家事案件,个别法院还配齐了国家三级二级心理咨询师、律师志愿者、社区调解员等。

资料图:新华社

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南通港家事法庭为例,自2016年试点以来,8年内共审结家事纠纷8700件,每年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执行的案件近百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5%,调撤率达80%,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如此看来,‌家事法庭在提升审判水平、维护家庭弱势成员权益和引领社会治理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受访公检法人员对此不置可否。

“因为那是江苏。全国有法学背景、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人才都集中在一线或新一线大城市了。但有些人口大省全省只有1至2个家事法庭,每年家事案件数量却有十几万件。团队水平也参差不齐,成效不太好说。”

“我觉得北京江苏这些地区,你领导可以作为创新举措进行宣传,但这本身不是可全国推广复制的东西。”

其中,一名办案经验丰富、2022年刚退休的受访者提到:

首先短时间内,司法力量难以大幅增涨也不宜迅速扩充。“要培养专业过硬的司法人员本身就是个漫长的过程,其次家事法庭本身就是试点,贸然扩张,万一以后家事法庭试点效果不好,取消了或是和少年法庭等合庭,之前招进来的那批人员怎么安排呢?这些都是有前车之鉴的。”

其次,家事案件也不同于传统的民事案件,审理中不仅要考虑法律适用,更多地还要侧重于如何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我个人认为,不管是法官、检察官还是警察,都更应该去夯实自己的能力和素质,而不是寄希望于整出很多新机制、新联席部门来分摊压力。难道以前处理家事诉讼的法官,他/她就不能处理其他民事或者刑事诉讼吗?既然赋予了法官如此大的权力,那专业过硬吗?沟通判断能力和格局够吗?要知道一个好的判例能传达出社会倡导的正向价值观,同样,审理不好也会带来更大的矛盾纠纷,不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