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逃过一劫,尹锡悦身边还有多少“死士”?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常洛闻】 1月3日,韩国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对停职总统尹锡悦执行逮捕令,这份韩国宪政历史上、乃至世界范围内都非常罕见的,针对现任总统的逮捕令在一通扰攘之后,迎来了虎头蛇尾的收场。 韩国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高级别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派出30名人力,并联合警察厅国家搜查本部紧急戒严特别搜查团的120名警力,尝试进入位于首尔龙山区汉南洞的总统官邸,没想到却遭到阻止,因此又再加派70名人力,还调遣了警察机动部队(防爆特警)。 当地时间2024年1月3日,韩国首尔,韩国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调查人员进入总统官邸,开始尝试逮捕尹锡悦。 结果在调查官抵达总统官邸附近后,遭遇尹锡悦支持者和总统警护处(警卫处)的多重阻拦,现场爆发肢体冲突,突破两道由巴士、轿车、持枪军人、武装警卫人员组成的防线后,因为看到军人持枪,警卫处人员配备了手枪,而警卫处一般会给配枪人员配备实弹,为了避免出现流血,公调处派出三名检察官到第三道防线前与总统警卫处的干员交涉,最终无功而返。 公调处是文在寅司法改革的最大成果,也是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的“刀把子”,是用来抗衡政府行政权和检察厅的最有力武器。现在趁着民意、国会都在手中,又有李在明案迫在眉睫的倒计时,在野党非常急迫地要在违宪审判中将尹锡悦一举拉下马。 公调处出手,本来应该是杀伤力最大的头炮,结果头炮变嘴炮。共同民主党对尹锡悦拒绝执行逮捕令予以强烈批评,共同民主党党鞭朴赞大(在国会负责宣读弹劾案全文,被看作潜在的李在明接班人)表示“尹锡悦应该顺从民意,执行逮捕令。”共同民主党最高委员全贤姬表示,“总统警卫处不要犯下妨碍特殊公务执行罪,不应听从非法的上级命令。”共同民主党最高委员金炳柱甚至将公调处行动失败,形容为总统警卫处“进行二次内乱”。 这次的逮捕令,由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专门负责逮捕令的李珣衡法官签发,一起签发的还有一份搜查令,并明确背书“相关逮捕令不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10条和第111条”。这两条是总统警卫处一直以来的挡箭牌,韩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第1款规定不得扣押或搜查军事秘密场所,第111条第1款规定不能没收申报保管物品和有关职务机密物品,这也是总统警卫处多次拒绝公调处搜查、送达的依据。 法院已经“送佛送到西”,公调处在行动之前也信心满满,2024年12月31日还曾向总统警卫处发送警告,其内容为如果阻止逮捕令的执行,可能触犯妨碍特殊公务罪等。结果逮捕受阻的当天下午,公调处直接宣布停止执行对尹锡悦的逮捕令。原因是对峙持续无法执行,将讨论后决定下一步措施,并对尹锡悦不回应法律程序的态度深表遗憾。由公调处、警方等组成的戒严联合侦查组表示,已以涉嫌妨害执行特殊公务为由对警卫处处长朴钟俊(音译)和次长金成勋(音译)进行立案,并要求两人4日到案受讯。 也就是说,韩国民主党除了盼望尹锡悦良心发现,尹阵营的铁杆自投罗网之外,并没有什么后招。而本来应该在天字第一号案中大展拳脚的公调处,头炮变嘴炮,嘴炮变哑炮。 在违宪审查开始后,尹锡悦似乎是进入了舒适区,大量的技术细节,复杂的诉讼程序,似乎都成了保护他的迷宫。“背水一战”的局面,也导致现在还留在尹总统身边的铁杆,几乎都是死忠中的死忠。 尹锡悦的律师尹甲根(前大邱高等检察厅检察长)对公调处功败垂成发表的看法非常强硬:“公调处没有对内乱罪的调查权,法院据公调处的指控签发的逮捕令无效且违法,刑事诉讼法任何地方都没有赋予法官这样的权限。应该立即将负责逮捕令的法官停职并进行惩戒。公调处试图调动警察机动部队在一级军事保密区和一级警卫区动用武力,令人费解。如果逮捕令是合法的话,尹总统将会堂堂正正地回应。”如果只是看这几句,可能都得以为是尹锡悦受到了什么不公正的迫害。 韩国被弹劾总统尹锡悦的律师尹甲根 背后有总统和律师撑腰的“死士”总统警卫处,更是完全撕破脸皮。警卫次长金成勋在现场就表示,“我们只是根据警护法进行警戒,你们(公调处)的搜查令、逮捕令内容我们判断起来很困难,和律师谈。”吓退公调处后,警卫处表示“公调处和国搜本(国家搜查本部)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动员警察机动队,未经允许擅自闯入了安全区和军事秘密设施,我们对他们未经允许破门而入,甚至伤害工作人员深表遗憾,将通过法律行动追究责任。警卫处将继续尽最大努力,根据法律和原则保护那些受安全保护的人,就像它对以前的所有政府所做的那样。” 根据韩国的《总统警护法》,警护长官(警卫处长)是长官级(部长级)官员,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划定特殊警卫区域,这个法律上的灰色空间里,可能还真是警卫处更加占理。所以尹阵营一系列颇有章法的强硬表态,必然是背后强大的法律团队在起作用,尹本人的资源未必这么厚实,极可能是保守党团因为不希望大权旁落,终于开始全面发功。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常洛闻】
1月3日,韩国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对停职总统尹锡悦执行逮捕令,这份韩国宪政历史上、乃至世界范围内都非常罕见的,针对现任总统的逮捕令在一通扰攘之后,迎来了虎头蛇尾的收场。
韩国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高级别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派出30名人力,并联合警察厅国家搜查本部紧急戒严特别搜查团的120名警力,尝试进入位于首尔龙山区汉南洞的总统官邸,没想到却遭到阻止,因此又再加派70名人力,还调遣了警察机动部队(防爆特警)。
当地时间2024年1月3日,韩国首尔,韩国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调查人员进入总统官邸,开始尝试逮捕尹锡悦。
结果在调查官抵达总统官邸附近后,遭遇尹锡悦支持者和总统警护处(警卫处)的多重阻拦,现场爆发肢体冲突,突破两道由巴士、轿车、持枪军人、武装警卫人员组成的防线后,因为看到军人持枪,警卫处人员配备了手枪,而警卫处一般会给配枪人员配备实弹,为了避免出现流血,公调处派出三名检察官到第三道防线前与总统警卫处的干员交涉,最终无功而返。
公调处是文在寅司法改革的最大成果,也是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的“刀把子”,是用来抗衡政府行政权和检察厅的最有力武器。现在趁着民意、国会都在手中,又有李在明案迫在眉睫的倒计时,在野党非常急迫地要在违宪审判中将尹锡悦一举拉下马。
公调处出手,本来应该是杀伤力最大的头炮,结果头炮变嘴炮。共同民主党对尹锡悦拒绝执行逮捕令予以强烈批评,共同民主党党鞭朴赞大(在国会负责宣读弹劾案全文,被看作潜在的李在明接班人)表示“尹锡悦应该顺从民意,执行逮捕令。”共同民主党最高委员全贤姬表示,“总统警卫处不要犯下妨碍特殊公务执行罪,不应听从非法的上级命令。”共同民主党最高委员金炳柱甚至将公调处行动失败,形容为总统警卫处“进行二次内乱”。
这次的逮捕令,由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专门负责逮捕令的李珣衡法官签发,一起签发的还有一份搜查令,并明确背书“相关逮捕令不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10条和第111条”。这两条是总统警卫处一直以来的挡箭牌,韩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第1款规定不得扣押或搜查军事秘密场所,第111条第1款规定不能没收申报保管物品和有关职务机密物品,这也是总统警卫处多次拒绝公调处搜查、送达的依据。
法院已经“送佛送到西”,公调处在行动之前也信心满满,2024年12月31日还曾向总统警卫处发送警告,其内容为如果阻止逮捕令的执行,可能触犯妨碍特殊公务罪等。结果逮捕受阻的当天下午,公调处直接宣布停止执行对尹锡悦的逮捕令。原因是对峙持续无法执行,将讨论后决定下一步措施,并对尹锡悦不回应法律程序的态度深表遗憾。由公调处、警方等组成的戒严联合侦查组表示,已以涉嫌妨害执行特殊公务为由对警卫处处长朴钟俊(音译)和次长金成勋(音译)进行立案,并要求两人4日到案受讯。
也就是说,韩国民主党除了盼望尹锡悦良心发现,尹阵营的铁杆自投罗网之外,并没有什么后招。而本来应该在天字第一号案中大展拳脚的公调处,头炮变嘴炮,嘴炮变哑炮。
在违宪审查开始后,尹锡悦似乎是进入了舒适区,大量的技术细节,复杂的诉讼程序,似乎都成了保护他的迷宫。“背水一战”的局面,也导致现在还留在尹总统身边的铁杆,几乎都是死忠中的死忠。
尹锡悦的律师尹甲根(前大邱高等检察厅检察长)对公调处功败垂成发表的看法非常强硬:“公调处没有对内乱罪的调查权,法院据公调处的指控签发的逮捕令无效且违法,刑事诉讼法任何地方都没有赋予法官这样的权限。应该立即将负责逮捕令的法官停职并进行惩戒。公调处试图调动警察机动部队在一级军事保密区和一级警卫区动用武力,令人费解。如果逮捕令是合法的话,尹总统将会堂堂正正地回应。”如果只是看这几句,可能都得以为是尹锡悦受到了什么不公正的迫害。
韩国被弹劾总统尹锡悦的律师尹甲根
背后有总统和律师撑腰的“死士”总统警卫处,更是完全撕破脸皮。警卫次长金成勋在现场就表示,“我们只是根据警护法进行警戒,你们(公调处)的搜查令、逮捕令内容我们判断起来很困难,和律师谈。”吓退公调处后,警卫处表示“公调处和国搜本(国家搜查本部)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动员警察机动队,未经允许擅自闯入了安全区和军事秘密设施,我们对他们未经允许破门而入,甚至伤害工作人员深表遗憾,将通过法律行动追究责任。警卫处将继续尽最大努力,根据法律和原则保护那些受安全保护的人,就像它对以前的所有政府所做的那样。”
根据韩国的《总统警护法》,警护长官(警卫处长)是长官级(部长级)官员,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划定特殊警卫区域,这个法律上的灰色空间里,可能还真是警卫处更加占理。所以尹阵营一系列颇有章法的强硬表态,必然是背后强大的法律团队在起作用,尹本人的资源未必这么厚实,极可能是保守党团因为不希望大权旁落,终于开始全面发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