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营商环境不是罚出来的
近日,国务院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主题,进行第十一次专题学习。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听取讲座和交流发言后指出,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 一段时间以来,违规罚没、“小过重罚”、“远洋捕捞”等新闻事件,屡屡引发舆论热议。就在这几天,安徽淮南市寿县一农民为收水稻,要给自家的收割机准备燃油,开着小货车到加油站买了100多升柴油,结果被交通运输部门认定为“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遭到扣车2个月,罚款3万元的处罚。类似“小过重罚”的案例,当事人不理解、不配合,也让大多数人直呼“看不懂”。另外,最近关于“远洋捕捞”的讨论不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一起案例,“警察私自跨省带走企业家并索取财物”引发关注。公安部对于异地执法明确设置了“双主体执法”的程序限制,这类“远洋捕捞”违反执法程序,不仅严重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也是对营商环境的严重污染。 此次国务院专题学习会提出明年“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强调“要优化执法方式,对情节比较轻微、没有主观故意、对社会危害性较低的违法行为,可采取柔性执法措施”,释放出坚决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鲜明信号,对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 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发展信心,离不开稳定的社会预期。有媒体以长三角城市和万亿城市为研究对象,探究各大城市罚没收入的变化趋势以及背后原因后发现,越是经济基础强的城市,比如杭州、宁波、苏州、南京、合肥,反而都是罚没强度低的地方。原因不难理解,过度依赖罚款收入的地方,只会让营商环境越来越逼仄,从而“劝退”更多投资者。对于地方发展来说,无异于竭泽而渔、饮鸩止渴。尤其是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国家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多次就推进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作出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纠正“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乃题中之义。 好的营商环境不是罚出来的。这个常识,一些地方政府不是不懂,但在执行中,却面临一些现实复杂性。一方面,近年来不少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难以遏制以罚款开源的冲动;另一方面,一线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容易滋生执法随意、标准不一、顶格罚款等问题。实际上,类似上述村民自购柴油“小过重罚”案例,除了法条本身有待进一步完善,也暴露出执法未能充分体现“过罚相当”原则。 总之,规范“罚款权力”,防止以罚代管、过罚失当,须从制度上作出精准有力的安排。首先要进一步从源头上减少罚款事项,坚决清理一些不合理的行政“潜规则”,同时也要进一步对行政裁量权等进行细化约束。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规范。此次专题学习会也提出,要从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强化监督问责,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这些都有利于约束“乱罚款之手”,让企业少一些动辄遭遇“重罚”的担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唯有想方设法激活企业的发展信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才能让企业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长远来看,唯有如此,地方财政收入才能获得源头活水。
近日,国务院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主题,进行第十一次专题学习。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听取讲座和交流发言后指出,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
一段时间以来,违规罚没、“小过重罚”、“远洋捕捞”等新闻事件,屡屡引发舆论热议。就在这几天,安徽淮南市寿县一农民为收水稻,要给自家的收割机准备燃油,开着小货车到加油站买了100多升柴油,结果被交通运输部门认定为“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遭到扣车2个月,罚款3万元的处罚。类似“小过重罚”的案例,当事人不理解、不配合,也让大多数人直呼“看不懂”。另外,最近关于“远洋捕捞”的讨论不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一起案例,“警察私自跨省带走企业家并索取财物”引发关注。公安部对于异地执法明确设置了“双主体执法”的程序限制,这类“远洋捕捞”违反执法程序,不仅严重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也是对营商环境的严重污染。
此次国务院专题学习会提出明年“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强调“要优化执法方式,对情节比较轻微、没有主观故意、对社会危害性较低的违法行为,可采取柔性执法措施”,释放出坚决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鲜明信号,对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
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发展信心,离不开稳定的社会预期。有媒体以长三角城市和万亿城市为研究对象,探究各大城市罚没收入的变化趋势以及背后原因后发现,越是经济基础强的城市,比如杭州、宁波、苏州、南京、合肥,反而都是罚没强度低的地方。原因不难理解,过度依赖罚款收入的地方,只会让营商环境越来越逼仄,从而“劝退”更多投资者。对于地方发展来说,无异于竭泽而渔、饮鸩止渴。尤其是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国家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多次就推进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作出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纠正“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乃题中之义。
好的营商环境不是罚出来的。这个常识,一些地方政府不是不懂,但在执行中,却面临一些现实复杂性。一方面,近年来不少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难以遏制以罚款开源的冲动;另一方面,一线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容易滋生执法随意、标准不一、顶格罚款等问题。实际上,类似上述村民自购柴油“小过重罚”案例,除了法条本身有待进一步完善,也暴露出执法未能充分体现“过罚相当”原则。
总之,规范“罚款权力”,防止以罚代管、过罚失当,须从制度上作出精准有力的安排。首先要进一步从源头上减少罚款事项,坚决清理一些不合理的行政“潜规则”,同时也要进一步对行政裁量权等进行细化约束。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规范。此次专题学习会也提出,要从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强化监督问责,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这些都有利于约束“乱罚款之手”,让企业少一些动辄遭遇“重罚”的担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唯有想方设法激活企业的发展信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才能让企业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长远来看,唯有如此,地方财政收入才能获得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