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文读懂|广州“电鸡”管理新规有哪些重点?如何施行?
一文带你看>>> 一文读懂|广州“电鸡”管理新规有哪些重点?如何施行? 2024-12-05 18:44 来源:南方+ 广州“电鸡”新管理规定12月30日起施行 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将从2024年12月30日施行。《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管理作了全面规定。 官方解读!广州“电鸡”管理新规有哪些重点内容? 禁止提升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且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派单管控一周内三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骑手;新建扩建道路按照相关规范设置非机动车道……《规定》共8章55条,立足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聚焦解决非法改装、闯红灯、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为电动自行车管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广州新规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电梯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此次《规定》第三十四条、三十八条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作了详细规范,特别是强调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上楼入户、搭乘电梯,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室内场所停放充电,违反规定的,消防救援机构将严格依法对车主处最高一千元的罚款处罚,如果违规停放充电过失引发火灾的,还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登记上牌数近560万!广州将适时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 12月5日,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新闻通气会上,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广州将适时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并根据法规发布相关配套文件。截至目前,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数量已经达到近560万,且仍在持续增长。 广州:为他人非法改装“电鸡”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按照《规定》,为他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营者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最高处五万元罚款;非法改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非法改装的,最高处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个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情况,如果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广州本月底施行“电鸡”管理新规,交警部门将开展专项行动 在新闻通气会上,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配合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快非机动车道建设,让电动自行车“有路可走”;另一方面针对影响安全和秩序的违法行为,比如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非法改装、无牌上路、遮挡号牌、假牌假证等,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目前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的发展态势已超出现有道路通行、停放资源承载能力,广州目前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广州“电鸡”管理新规即将施行,社会各方怎么看? 12月5日下午,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媒体通气会,来自社会各界的立法专家、人大代表、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等表达了他们对于即将施行新规的看法和心声。 撰文:周甫琦 张晓晨 设计:招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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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44 来源:南方+
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将从2024年12月30日施行。《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管理作了全面规定。
禁止提升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且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派单管控一周内三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骑手;新建扩建道路按照相关规范设置非机动车道……《规定》共8章55条,立足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聚焦解决非法改装、闯红灯、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为电动自行车管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此次《规定》第三十四条、三十八条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作了详细规范,特别是强调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上楼入户、搭乘电梯,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室内场所停放充电,违反规定的,消防救援机构将严格依法对车主处最高一千元的罚款处罚,如果违规停放充电过失引发火灾的,还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12月5日,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新闻通气会上,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广州将适时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并根据法规发布相关配套文件。截至目前,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数量已经达到近560万,且仍在持续增长。
按照《规定》,为他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营者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最高处五万元罚款;非法改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非法改装的,最高处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个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情况,如果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在新闻通气会上,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配合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快非机动车道建设,让电动自行车“有路可走”;另一方面针对影响安全和秩序的违法行为,比如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非法改装、无牌上路、遮挡号牌、假牌假证等,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目前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的发展态势已超出现有道路通行、停放资源承载能力,广州目前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12月5日下午,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媒体通气会,来自社会各界的立法专家、人大代表、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等表达了他们对于即将施行新规的看法和心声。
撰文:周甫琦 张晓晨
设计:招凤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