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系统为什么要自指一个「我」出来指导肉体活动?
这其实就是拉康在第十一期研讨班《精神分析的四个基本概念》中提出的那个著名例子——「要钱还是要命?」 拉康说,在你遇到劫匪的时候,劫匪将会给你这样一个选择——「要钱还是要命?」。这个选择有四种面对的方式:既要钱又要命、要钱不要命、要命不要钱、既不要钱也不要命。但是事实上你只有要命不要钱这一种选择——显然第一种情况是不可能的;第四种情况没有任何意义;第二种情况中失去生命后钱同样也没有意义。因此,你只能选择要命不要钱。 拉康用这个例子来说明他对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中「思」与「在」的关系的再思考——主体为何愿意放弃纯然的依靠生物力量的存在而选择认同于能指,进入意义的领域,成为一个阉割主体——也就是题中所问的——「神经系统为什么要自指一个『我』出来指导肉体活动?」 拉康看来,「在」与「思」的决断也正是那样一个「要钱还是要命」的问题。主体所面临的正是「存在」(being)和「意义」(meaning)之间的选择,拉康选择使用这样一个集合图示来说明: Jacques Lacan, The Four Fundamental Concepts of Psychoanalysis, p.211. 在此我们如之前一样,看似有多个选择,但是实际上只有一种——选择承认能指的运作,而放弃自足之在。因为在此,选择「在」就如同选择「要钱」一般,最终导致人财两空。当我们说「我在」(要钱)时,所在的只是幻象,是已经选择了「意义」的「我在」——这正是代表着「我不在」,存在已经被能指秩序所阉割,主体便已然落入大他者的罗网。当主体选择了「意义」(要命),选择进入他者的场域时,同样地,他也必须要放弃什么——在这里他要放弃的是他对无意识的承认,要放弃的是他欲望之因。 于是我们发现,经验性的在,知觉的自我只是一个幻觉,是放弃了无意识觉知的主体。这种放弃是必然的。使用人择原理对其片面地解释的话,我们能说,正是因为我们选择了自我,我们才能在现实的幻觉关系中对自我的存在本身进行发问。如果主体一开始便选择了纯然的生物力量之「在」,那么在作为在能指的领域之外的主体,一切对他来说都是「无意义」——也就是拉康所给出的集合图的重合部分——non-meaning,于是你也不能编织能指从而发问,便也不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了。 查看知乎讨论
这其实就是拉康在第十一期研讨班《精神分析的四个基本概念》中提出的那个著名例子——「要钱还是要命?」
拉康说,在你遇到劫匪的时候,劫匪将会给你这样一个选择——「要钱还是要命?」。这个选择有四种面对的方式:既要钱又要命、要钱不要命、要命不要钱、既不要钱也不要命。但是事实上你只有要命不要钱这一种选择——显然第一种情况是不可能的;第四种情况没有任何意义;第二种情况中失去生命后钱同样也没有意义。因此,你只能选择要命不要钱。
拉康用这个例子来说明他对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中「思」与「在」的关系的再思考——主体为何愿意放弃纯然的依靠生物力量的存在而选择认同于能指,进入意义的领域,成为一个阉割主体——也就是题中所问的——「神经系统为什么要自指一个『我』出来指导肉体活动?」
拉康看来,「在」与「思」的决断也正是那样一个「要钱还是要命」的问题。主体所面临的正是「存在」(being)和「意义」(meaning)之间的选择,拉康选择使用这样一个集合图示来说明:
在此我们如之前一样,看似有多个选择,但是实际上只有一种——选择承认能指的运作,而放弃自足之在。因为在此,选择「在」就如同选择「要钱」一般,最终导致人财两空。当我们说「我在」(要钱)时,所在的只是幻象,是已经选择了「意义」的「我在」——这正是代表着「我不在」,存在已经被能指秩序所阉割,主体便已然落入大他者的罗网。当主体选择了「意义」(要命),选择进入他者的场域时,同样地,他也必须要放弃什么——在这里他要放弃的是他对无意识的承认,要放弃的是他欲望之因。
于是我们发现,经验性的在,知觉的自我只是一个幻觉,是放弃了无意识觉知的主体。这种放弃是必然的。使用人择原理对其片面地解释的话,我们能说,正是因为我们选择了自我,我们才能在现实的幻觉关系中对自我的存在本身进行发问。如果主体一开始便选择了纯然的生物力量之「在」,那么在作为在能指的领域之外的主体,一切对他来说都是「无意义」——也就是拉康所给出的集合图的重合部分——non-meaning,于是你也不能编织能指从而发问,便也不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