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造谣简单方便,法律维权举步维艰

2024-12-04 09:00:00开局一张图,故事全靠编 广西女孩莹子有一张备受瞩目的脸。与她并肩走在街上,打照面的人总会多瞄她一眼,然后好奇的目光又迅速躲闪。 7岁那年家中着火,莹子意外毁容,此后便习惯了这种目光,还有嘲笑与奚落。青春期的时候,隔壁班的同学总爱学她走路(接受植皮手术前,她的左腿因严重烧伤而行动不便),攻击她的外表,嘲笑她是“怪物”。她和母亲一起出门逛街,看到她脸庞的人会说“好吓人”。自此之后,她不爱出门。 第一次将照片发上社交媒体时,莹子出乎意料地得到许多鼓励和支持。现实生活中,她没什么朋友,喜欢待在家里,玩手机。而在短视频平台上,她发现了许多跟自己相似的人,他们积极地展露自我,“很正能量。” 渐渐地,莹子也开始在网上分享自己的生活。但收获关爱的同时,也遭到一些谩骂,说她丑,“别再发出来了”——话语跟她中学时经历的如出一辙。她不理会,有时粉丝还会帮她骂回去。 在网络上分享生活,莹子习惯了这些不和谐的零星声音,直到一次剧烈网暴的到来。 2024年10月下旬,关于“还彩礼”的评论和私信涌入莹子的账号。一个粉丝私信她说,“在头条上看到我的照片被人拿来做文章。”在粉丝的指引下,莹子看到了一个与自己完全无关的故事,配图却是她的照片—— “浙江一女孩因为退婚,没退彩礼和三金,彩礼40万和近6万的三金,男生一气之下把下班回来女孩堵在路上泼硫酸。” “女子不还彩礼被泼硫酸”的话题生成,在一些社交平台迅速传播。其间,故事甚至被添油加醋地补上了更多的细节:“女孩叫林晓晨,今年28岁,出生在江苏一个普通的家庭。家里有父母和一个上高中的弟弟,她从小就被教导要懂事、努力……” 莹子被造谣的贴文(图:受访者提供) 指责声、辱骂声充斥着帖子的评论区。 照片被盗用,编造一个有关彩礼的故事,从而激起强烈的社会情绪,莹子并非唯一的受害者。 2023年秋天,欣婷和几个好友一起去柳州旅行,她们在公园合影,其后被欣婷分享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过去两年,自视“宅女”的她热衷于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自己的生活。这趟旅行也不例外。 照片发出去一个月后,欣婷收到网友私信说,“有人盗(我们的)图。”在另一个欣婷并不活跃的社交平台上,一篇名为《彩礼都是十万,你会选哪一个做女朋友》的帖子在流传——照片上,欣婷和朋友们分别被注明“一姐、二姐、三姐……”还有虚构的年龄。 发布这条帖子的人,是一个“有30万粉丝的大V”。“挑选女朋友”的回复遍布评论区,多达2.6万条。“还有对我们身材的评头论足。”欣婷感到不适。 与欣婷一同出现在照片上的朋友梁蕊,上班时被同事笑嘻嘻地八卦道,“你是不是在网上征婚?”那阵子,欣婷与梁蕊以及合照上的其他朋友们关系变冷,几个人再聚在一起,都不肯跟欣婷合影。朋友们觉得,都是因为欣婷把照片发在网络上,才搞得她们被造谣。 真照片,假故事,无人回应的澄清,难以制止的传播。在互联网更多不被注意的角落,越来越多的造谣正在发生。 我们好奇的是,一个普通人被造谣后,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来维权? 一个总被嘲笑外貌的女孩,第一次尝试反击 最初收到辱骂私信时,莹子没当回事,以为又是骂她长得不好看、“不要再发出来”的网友。 玩社交媒体这么多年,莹子习惯了被嘲笑外貌。但她从来没遇到过像这次一样的情况,“明知道我是被烧伤的,还继续诋毁我,攻击我的长相和家人。” 搜索“女子不还彩礼被泼硫酸”的话题,莹子看到了“几十上百条”帖子,而她自己的照片就镶嵌在那些假故事之中。莹子发出了几十条要求删帖的私信,大多石沉大海。 在为数不多回复她的消息中,一个“营销号博主”告诉她,自己也是“搬运别人的帖子”。可对方还是没删帖。 一个普通人被造谣后,第一反应往往是联系造谣者删帖,“降低伤害。”欣婷也是这么做的。 被盗图造谣后,欣婷先是私信了发布帖文的博主要求删帖,未被理会。隔了几天,她发现对方仍在继续造谣,甚至把她和朋友们的照片当作其粉丝聊天群的群头像,开直播。她继续私信和留言,然而发现账号已被对方拉黑。 欣婷被盗图的证据(图:受访者提供) 愤怒的欣婷在社交平台举报对方侵权,但平台反馈,“根据现有材料,平台无法判定被投诉内容涉嫌侵权或你是合格的权利人,请补充更多材料投诉,以便平台进一步定位核查。”她只好继续补充材料,实名认证,但在平台处理的时候,谣言“还在继续传播”。 由于造谣者的冷处理,欣婷决定报警。但警察说,“视频没有造成实质性伤害不能立案,建议走法律途径维权。” 莹子也想到报警,但在她的家乡——广西梧州市藤县,警方说,这事警察管不了,要找律师。 2024年初,《南方人物周刊》曾报道过多位女生照片被挂在百度孙笑川贴吧并被造黄谣的遭遇(《照片被挂孙笑川吧并遭网暴后,我起诉了挂我的人》)。在这些案子中,受侵害的女孩们坚决地提起法律诉讼。经手其中一个案件的律师蒋莹告诉《南方人物周刊》,“被造黄谣和严重的人身攻击之后,被侵权人的情绪需要一个合理的途径发泄。而公安警力紧张,且这类案件涉及的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往往分散在全国各地,网络ID背后的真实身份信息又难以查询,因此报警很难受理。民事起诉便成了较为合适可行的维权方法。” 但这类案子也存在一个尴尬之处:由于涉及金额较少,愿意接手的律师也不多。 莹子在民警的建议下去了法院,也问过藤县和梧州市当地的残联,还咨询过大大小小的律师事务所。咨询过的律师都告诉莹子,这事很复杂,你要诉的人太多了,至少要几万元才搞得定。而她只有“存了很久的”5000块钱。 法律援助的人告诉她要去找法院,法院的人又说要先去公证处固定好证据,“(自己)在网上立案就行。”等她到了公证处,工作人员却说,“能力有限,证据固定不了。” 莹子也在网络上求助于网友。她下载了权利卫士收集证据,但很快就沮丧地发现,由于自己之前向平台举报,“证据已经被删得差不多了。”而最初造她谣的源头帖子也很难找到。 一次在去找法律援助的途中,公交车上的一位阿姨走向莹子并问道,“你的脸是不是被人泼硫酸弄的?”莹子震惊得说不出话,只摇摇头,“我就在想,她(可能)刷到过造谣我的帖子。我很害怕有人(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我时,就像评论里(有人)说的,朝我身上再泼两桶硫酸。” 那阵子,莹子白天奔波于维权的路上,晚上焦虑得睡不着觉,于是忍不住在深夜里翻开那些造谣帖,一个个点击举报。 她一度陷入茫然,几年前的抑郁情绪再次浮现,好几个深夜她坐在床头哭,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哭。“不该被这些东西打倒的,以前受别人嘲笑辱骂时,我都没有哭。” 2024年10月30日,莹子在广州互联网法院提交了证据,申请在网上立案。实习律师李洁在社交媒体上看到莹子的新闻,很快注意到其中一处错误——“她的管辖法院填错了。”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可以选择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也可以选择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她的IP在广西,她起诉的百度、抖音这些公司在北京,起诉书不应该填广州的。”李洁建议莹子在广西起诉,又帮她重写了一份起诉书。 11月11日,莹子重新提交了起诉书。21日,她收到了藤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通知书。 这次起诉,是莹子多年来的第一次反击。 莹子在妹妹的出租屋内(图:南方人物周刊记者王佳薇) 被造谣后,怎么办? 这次起诉,莹子最遗憾的是没有固定证据的意识,等到真正收集证据清单的时候,许多造谣帖早已不见了。 欣婷经历过一模一样的事情。与造谣者几番沟通无果后,欣婷的朋友对其说“我们报警了”,对方立刻删除了帖子。 “如果发现自己被造谣了,最开始肯定是保留证据。被侵权人如果没有专业的取证工具可以先用手机录屏,理想状态是拿另外一部手机录制证据。录屏时,最好先把手机所有界面翻一遍,证明手机没有事先下载篡改软件,然后从应用市场打开(被造谣的)社交平台,重新登录自己的账号,用搜索的方式找到被造谣的帖子,按照热度和时间分别全文录屏(后者可以证明取证当天传播仍在持续),包括所有评论。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认为一些评论恶劣,对自己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一定要点击更多回复,录屏保存。录完造谣帖子后,也可以翻翻该用户发过的其他帖子,看对方是否以此商业模式盈利。”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振武向《南方人物周刊》介绍。 后来欣婷的律师告诉她,可以通过起诉平台申请披露侵权人的信息和侵权帖子的详细内容,再起诉对方——对于被造谣的人来说,这也是常见的法律诉讼思路。 欣婷与盗图博主的沟通过程(图:受访者提供) 但在此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一些棘手的问题,比如平台披露的身份信息与实际造谣人不符,或只披露一个手机号。“这种时候我们需要法庭开具调查令,或由法庭向这些手机运营商机构取证。”李振武说,“顺利的话大概能定位到账号背后的人。不顺利时,有可能法官发出的调查函长时间杳无音信,我们还需要通过侵权人在别的社交平台匹配的实名认证调取其个人信息。这种情况需要的时间更漫长一些。” 在《照片被挂孙笑川吧并遭网暴后,我起诉了挂我的人》的报道中,一名受害者起诉了三位发帖造谣者,但其中一位发帖人就因未能调取到身份信息,起诉未果。 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晶晶认为,网络名誉权维权的另一重困境则在于,即使在互联网实名十分普遍的当下,仍有一些账号未被实名,实际侵权人隐匿于虚假的身份背后。“最后又回到了互联网要不要实名的问题。从侵权维权的角度而言,社交平台应该要求大家实名。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很多人主张用户的个人隐私保护,认为匿名才是网络的好玩之处。” 2020年12月,郑晶晶代理的“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的案件由自诉转为公诉,公安机关对两人涉嫌诽谤案立案侦查。随后,涉案两人因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2022年2月,该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李洁希望拿到给莹子造谣的侵权人信息后尝试“提起刑事自诉”,“莹子想把这个案子转成公诉,这样她就不用太操心后续的取证环节。”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但在李振武看来,“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的案件之所以能被提起公诉是因为“它的发生场景太日常了”,“如果取快递都能被造谣,任何人都可能岌岌可危。” 可以肯定的是,造谣愈来愈多。 莹子收到的私信中,一个女生说自己和男友的合照就曾被人拿来造谣——“两人不在了”,以至于许多网友在造谣帖下哭坟。 “人家明明在世界上活得好好的。”莹子气愤地问女生,“怎么不维权呢?”但对方因为觉得“太麻烦”,决定算了。 2024年9月,欣婷收到了终审判决书。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定盗图博主侵害欣婷和朋友们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判决博主出具书面道歉信,并赔偿财产损失12000元。 此时距离她发现自己被造谣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 (莹子、欣婷、李洁为化名) 欣婷(左)胜诉后(图:受访者提供)

十二月 4, 2024 -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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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造谣简单方便,法律维权举步维艰
2024-12-04 09:00:00

开局一张图,故事全靠编

广西女孩莹子有一张备受瞩目的脸。与她并肩走在街上,打照面的人总会多瞄她一眼,然后好奇的目光又迅速躲闪。

7岁那年家中着火,莹子意外毁容,此后便习惯了这种目光,还有嘲笑与奚落。青春期的时候,隔壁班的同学总爱学她走路(接受植皮手术前,她的左腿因严重烧伤而行动不便),攻击她的外表,嘲笑她是“怪物”。她和母亲一起出门逛街,看到她脸庞的人会说“好吓人”。自此之后,她不爱出门。

第一次将照片发上社交媒体时,莹子出乎意料地得到许多鼓励和支持。现实生活中,她没什么朋友,喜欢待在家里,玩手机。而在短视频平台上,她发现了许多跟自己相似的人,他们积极地展露自我,“很正能量。”

渐渐地,莹子也开始在网上分享自己的生活。但收获关爱的同时,也遭到一些谩骂,说她丑,“别再发出来了”——话语跟她中学时经历的如出一辙。她不理会,有时粉丝还会帮她骂回去。

在网络上分享生活,莹子习惯了这些不和谐的零星声音,直到一次剧烈网暴的到来。

2024年10月下旬,关于“还彩礼”的评论和私信涌入莹子的账号。一个粉丝私信她说,“在头条上看到我的照片被人拿来做文章。”在粉丝的指引下,莹子看到了一个与自己完全无关的故事,配图却是她的照片——

“浙江一女孩因为退婚,没退彩礼和三金,彩礼40万和近6万的三金,男生一气之下把下班回来女孩堵在路上泼硫酸。”

“女子不还彩礼被泼硫酸”的话题生成,在一些社交平台迅速传播。其间,故事甚至被添油加醋地补上了更多的细节:“女孩叫林晓晨,今年28岁,出生在江苏一个普通的家庭。家里有父母和一个上高中的弟弟,她从小就被教导要懂事、努力……”

莹子被造谣的贴文(图:受访者提供)

莹子被造谣的贴文(图:受访者提供)

指责声、辱骂声充斥着帖子的评论区。

照片被盗用,编造一个有关彩礼的故事,从而激起强烈的社会情绪,莹子并非唯一的受害者。

2023年秋天,欣婷和几个好友一起去柳州旅行,她们在公园合影,其后被欣婷分享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过去两年,自视“宅女”的她热衷于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自己的生活。这趟旅行也不例外。

照片发出去一个月后,欣婷收到网友私信说,“有人盗(我们的)图。”在另一个欣婷并不活跃的社交平台上,一篇名为《彩礼都是十万,你会选哪一个做女朋友》的帖子在流传——照片上,欣婷和朋友们分别被注明“一姐、二姐、三姐……”还有虚构的年龄。

发布这条帖子的人,是一个“有30万粉丝的大V”。“挑选女朋友”的回复遍布评论区,多达2.6万条。“还有对我们身材的评头论足。”欣婷感到不适。

与欣婷一同出现在照片上的朋友梁蕊,上班时被同事笑嘻嘻地八卦道,“你是不是在网上征婚?”那阵子,欣婷与梁蕊以及合照上的其他朋友们关系变冷,几个人再聚在一起,都不肯跟欣婷合影。朋友们觉得,都是因为欣婷把照片发在网络上,才搞得她们被造谣。

真照片,假故事,无人回应的澄清,难以制止的传播。在互联网更多不被注意的角落,越来越多的造谣正在发生。

我们好奇的是,一个普通人被造谣后,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来维权?

一个总被嘲笑外貌的女孩,第一次尝试反击

最初收到辱骂私信时,莹子没当回事,以为又是骂她长得不好看、“不要再发出来”的网友。

玩社交媒体这么多年,莹子习惯了被嘲笑外貌。但她从来没遇到过像这次一样的情况,“明知道我是被烧伤的,还继续诋毁我,攻击我的长相和家人。”

搜索“女子不还彩礼被泼硫酸”的话题,莹子看到了“几十上百条”帖子,而她自己的照片就镶嵌在那些假故事之中。莹子发出了几十条要求删帖的私信,大多石沉大海。

在为数不多回复她的消息中,一个“营销号博主”告诉她,自己也是“搬运别人的帖子”。可对方还是没删帖。

一个普通人被造谣后,第一反应往往是联系造谣者删帖,“降低伤害。”欣婷也是这么做的。

被盗图造谣后,欣婷先是私信了发布帖文的博主要求删帖,未被理会。隔了几天,她发现对方仍在继续造谣,甚至把她和朋友们的照片当作其粉丝聊天群的群头像,开直播。她继续私信和留言,然而发现账号已被对方拉黑。

欣婷被盗图的证据(图:受访者提供)

欣婷被盗图的证据(图:受访者提供)

愤怒的欣婷在社交平台举报对方侵权,但平台反馈,“根据现有材料,平台无法判定被投诉内容涉嫌侵权或你是合格的权利人,请补充更多材料投诉,以便平台进一步定位核查。”她只好继续补充材料,实名认证,但在平台处理的时候,谣言“还在继续传播”。

由于造谣者的冷处理,欣婷决定报警。但警察说,“视频没有造成实质性伤害不能立案,建议走法律途径维权。”

莹子也想到报警,但在她的家乡——广西梧州市藤县,警方说,这事警察管不了,要找律师。

2024年初,《南方人物周刊》曾报道过多位女生照片被挂在百度孙笑川贴吧并被造黄谣的遭遇(《照片被挂孙笑川吧并遭网暴后,我起诉了挂我的人》)。在这些案子中,受侵害的女孩们坚决地提起法律诉讼。经手其中一个案件的律师蒋莹告诉《南方人物周刊》,“被造黄谣和严重的人身攻击之后,被侵权人的情绪需要一个合理的途径发泄。而公安警力紧张,且这类案件涉及的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往往分散在全国各地,网络ID背后的真实身份信息又难以查询,因此报警很难受理。民事起诉便成了较为合适可行的维权方法。”

但这类案子也存在一个尴尬之处:由于涉及金额较少,愿意接手的律师也不多。

莹子在民警的建议下去了法院,也问过藤县和梧州市当地的残联,还咨询过大大小小的律师事务所。咨询过的律师都告诉莹子,这事很复杂,你要诉的人太多了,至少要几万元才搞得定。而她只有“存了很久的”5000块钱。

法律援助的人告诉她要去找法院,法院的人又说要先去公证处固定好证据,“(自己)在网上立案就行。”等她到了公证处,工作人员却说,“能力有限,证据固定不了。”

莹子也在网络上求助于网友。她下载了权利卫士收集证据,但很快就沮丧地发现,由于自己之前向平台举报,“证据已经被删得差不多了。”而最初造她谣的源头帖子也很难找到。

一次在去找法律援助的途中,公交车上的一位阿姨走向莹子并问道,“你的脸是不是被人泼硫酸弄的?”莹子震惊得说不出话,只摇摇头,“我就在想,她(可能)刷到过造谣我的帖子。我很害怕有人(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我时,就像评论里(有人)说的,朝我身上再泼两桶硫酸。”

那阵子,莹子白天奔波于维权的路上,晚上焦虑得睡不着觉,于是忍不住在深夜里翻开那些造谣帖,一个个点击举报。

她一度陷入茫然,几年前的抑郁情绪再次浮现,好几个深夜她坐在床头哭,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哭。“不该被这些东西打倒的,以前受别人嘲笑辱骂时,我都没有哭。”

2024年10月30日,莹子在广州互联网法院提交了证据,申请在网上立案。实习律师李洁在社交媒体上看到莹子的新闻,很快注意到其中一处错误——“她的管辖法院填错了。”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可以选择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也可以选择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她的IP在广西,她起诉的百度、抖音这些公司在北京,起诉书不应该填广州的。”李洁建议莹子在广西起诉,又帮她重写了一份起诉书。

11月11日,莹子重新提交了起诉书。21日,她收到了藤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通知书。

这次起诉,是莹子多年来的第一次反击。

莹子在妹妹的出租屋内(图:南方人物周刊记者王佳薇)

莹子在妹妹的出租屋内(图:南方人物周刊记者王佳薇)

被造谣后,怎么办?

这次起诉,莹子最遗憾的是没有固定证据的意识,等到真正收集证据清单的时候,许多造谣帖早已不见了。

欣婷经历过一模一样的事情。与造谣者几番沟通无果后,欣婷的朋友对其说“我们报警了”,对方立刻删除了帖子。

“如果发现自己被造谣了,最开始肯定是保留证据。被侵权人如果没有专业的取证工具可以先用手机录屏,理想状态是拿另外一部手机录制证据。录屏时,最好先把手机所有界面翻一遍,证明手机没有事先下载篡改软件,然后从应用市场打开(被造谣的)社交平台,重新登录自己的账号,用搜索的方式找到被造谣的帖子,按照热度和时间分别全文录屏(后者可以证明取证当天传播仍在持续),包括所有评论。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认为一些评论恶劣,对自己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一定要点击更多回复,录屏保存。录完造谣帖子后,也可以翻翻该用户发过的其他帖子,看对方是否以此商业模式盈利。”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振武向《南方人物周刊》介绍。

后来欣婷的律师告诉她,可以通过起诉平台申请披露侵权人的信息和侵权帖子的详细内容,再起诉对方——对于被造谣的人来说,这也是常见的法律诉讼思路。

欣婷与盗图博主的沟通过程(图:受访者提供)

欣婷与盗图博主的沟通过程(图:受访者提供)

但在此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一些棘手的问题,比如平台披露的身份信息与实际造谣人不符,或只披露一个手机号。“这种时候我们需要法庭开具调查令,或由法庭向这些手机运营商机构取证。”李振武说,“顺利的话大概能定位到账号背后的人。不顺利时,有可能法官发出的调查函长时间杳无音信,我们还需要通过侵权人在别的社交平台匹配的实名认证调取其个人信息。这种情况需要的时间更漫长一些。”

在《照片被挂孙笑川吧并遭网暴后,我起诉了挂我的人》的报道中,一名受害者起诉了三位发帖造谣者,但其中一位发帖人就因未能调取到身份信息,起诉未果。

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晶晶认为,网络名誉权维权的另一重困境则在于,即使在互联网实名十分普遍的当下,仍有一些账号未被实名,实际侵权人隐匿于虚假的身份背后。“最后又回到了互联网要不要实名的问题。从侵权维权的角度而言,社交平台应该要求大家实名。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很多人主张用户的个人隐私保护,认为匿名才是网络的好玩之处。”

2020年12月,郑晶晶代理的“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的案件由自诉转为公诉,公安机关对两人涉嫌诽谤案立案侦查。随后,涉案两人因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2022年2月,该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李洁希望拿到给莹子造谣的侵权人信息后尝试“提起刑事自诉”,“莹子想把这个案子转成公诉,这样她就不用太操心后续的取证环节。”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但在李振武看来,“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的案件之所以能被提起公诉是因为“它的发生场景太日常了”,“如果取快递都能被造谣,任何人都可能岌岌可危。”

可以肯定的是,造谣愈来愈多。

莹子收到的私信中,一个女生说自己和男友的合照就曾被人拿来造谣——“两人不在了”,以至于许多网友在造谣帖下哭坟。

“人家明明在世界上活得好好的。”莹子气愤地问女生,“怎么不维权呢?”但对方因为觉得“太麻烦”,决定算了。

2024年9月,欣婷收到了终审判决书。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定盗图博主侵害欣婷和朋友们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判决博主出具书面道歉信,并赔偿财产损失12000元。

此时距离她发现自己被造谣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

(莹子、欣婷、李洁为化名)

欣婷(左)胜诉后(图:受访者提供)

欣婷(左)胜诉后(图: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