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创新发展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是加快构建农业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是推动实现农业产业专业化、特色化、规模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提高农业创新效率、加速产业链创新链双链融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推动农业产业链与创新链有机融合的重要途径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是以集群化的方式,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模式,它聚焦生物遗传育种、新型栽培技术、食品制造加工、智能农机装备、仓储运输网络等领域,通过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不断推动农业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稳步提高,对应对我国粮食安全、全球气候变暖、化石能源枯竭等挑战,满足未来人类对充足、安全和营养食物需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早在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在其发布的《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按照一区一主导产业的定位,加大高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着力提升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并提出,到2025年,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除了具有一般农业产业集群所具备的地理邻近性、空间集聚性、块状分布性等特点之外,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还突出强调立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强调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并且碗里装的主要是中国粮。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在浙江新兴产业集群中占有重要地位。2023年,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33.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为67.1%,浙江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成效日益凸显。202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惠农富民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壮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到2025年,全省现代种业产值超80亿元,现代农机装备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现代食品加工制造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打造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00个。因此,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要着重构建与之高度契合的创新体系,推动农业产业链与创新链有机融合,从而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推动实现农业现代化。 浙江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的着力点 加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系统管理,提高集群创新质量。一要制定集群创新总体战略。考虑各集群利益攸关方的需求,结合浙江各区域资源禀赋优势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机遇,确定优先重点创新发展领域,合理规划空间布局。二要建立集群创新管理模式。明确“省域-市域-县域”管理部门的组织职能,建立高效顺畅的沟通机制。三要完善集群监管评估体系。制定从人员、项目到机构的连贯评估程序,设立涵盖创新技术研发、应用以及影响等多维度的农业创新评估指标,并定期开展对集群的创新情况监测。 加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研发投入,激发集群创新活力。一要完善激励政策体系。灵活应用研发资助、补贴奖励、税收抵免等多样化的政策优惠“组合拳”,激发集群各参与主体的创新动力。二要建立孵化器、科技金融等创新服务平台。收集农业科技创新市场讯息,识别具有潜力的农业初创企业,为其提供基础设施服务、信息联络服务以及耐心资本支持,助力初创企业实现创新技术商业转化。三要加强基础学科的研发投入。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提供稳定资金支持的牵引作用,引导私营部门加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与创新,提高公共与私人研究经费的互补性,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基础研究能力。 打造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立体化系统集成,提高集群创新协作效率。一要拓展多主体创新协作宽度。充分促进集群内农户、合作社、科研机构、咨询机构、教育单位、农业企业以及政府等多主体高效协作,增强集群对创新需求的响应能力。二要增加多形式创新协作厚度。建立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林高校间的伙伴关系,采用产政研用学合作,特别注重非农学科技术创新在农业领域的交叉应用,积极构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设立联合创新研发项目,以“揭榜挂帅”等形式突破“卡脖子”技术,实现互惠互利的研发协作。三要挖掘多层次创新协作深度。强化研发投入、研发项目、研发成果共享等协作深度,提升农业创新研发和应用的转化效率。 强化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技术推广,加速集群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一要完善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引导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技术推广站、非政府组织以及公共机构外包等咨询服务组织。二要建立技术推广快速响应机制。采用包容性模式,满足不同农户技术需求,及时有效地解决农民生产过程中应用创新技术问题,促使创新技术在农民群体中得到快速广泛的应用与普及。三要创新技术推广方式。开发农业信息系统以指导政策宣传、应用研究和创新实践,收集市场实时动态、最新农业研究成果、农户创新技术采用情况等信息,生成创新大数据,促进技术熟化和迭代升级。 【作者单位: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是加快构建农业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是推动实现农业产业专业化、特色化、规模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提高农业创新效率、加速产业链创新链双链融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推动农业产业链与创新链有机融合的重要途径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是以集群化的方式,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模式,它聚焦生物遗传育种、新型栽培技术、食品制造加工、智能农机装备、仓储运输网络等领域,通过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不断推动农业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稳步提高,对应对我国粮食安全、全球气候变暖、化石能源枯竭等挑战,满足未来人类对充足、安全和营养食物需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早在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在其发布的《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按照一区一主导产业的定位,加大高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着力提升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并提出,到2025年,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除了具有一般农业产业集群所具备的地理邻近性、空间集聚性、块状分布性等特点之外,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还突出强调立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强调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并且碗里装的主要是中国粮。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在浙江新兴产业集群中占有重要地位。2023年,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33.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为67.1%,浙江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成效日益凸显。202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惠农富民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壮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到2025年,全省现代种业产值超80亿元,现代农机装备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现代食品加工制造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打造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00个。因此,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要着重构建与之高度契合的创新体系,推动农业产业链与创新链有机融合,从而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推动实现农业现代化。
浙江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的着力点
加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系统管理,提高集群创新质量。一要制定集群创新总体战略。考虑各集群利益攸关方的需求,结合浙江各区域资源禀赋优势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机遇,确定优先重点创新发展领域,合理规划空间布局。二要建立集群创新管理模式。明确“省域-市域-县域”管理部门的组织职能,建立高效顺畅的沟通机制。三要完善集群监管评估体系。制定从人员、项目到机构的连贯评估程序,设立涵盖创新技术研发、应用以及影响等多维度的农业创新评估指标,并定期开展对集群的创新情况监测。
加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研发投入,激发集群创新活力。一要完善激励政策体系。灵活应用研发资助、补贴奖励、税收抵免等多样化的政策优惠“组合拳”,激发集群各参与主体的创新动力。二要建立孵化器、科技金融等创新服务平台。收集农业科技创新市场讯息,识别具有潜力的农业初创企业,为其提供基础设施服务、信息联络服务以及耐心资本支持,助力初创企业实现创新技术商业转化。三要加强基础学科的研发投入。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提供稳定资金支持的牵引作用,引导私营部门加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与创新,提高公共与私人研究经费的互补性,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基础研究能力。
打造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立体化系统集成,提高集群创新协作效率。一要拓展多主体创新协作宽度。充分促进集群内农户、合作社、科研机构、咨询机构、教育单位、农业企业以及政府等多主体高效协作,增强集群对创新需求的响应能力。二要增加多形式创新协作厚度。建立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林高校间的伙伴关系,采用产政研用学合作,特别注重非农学科技术创新在农业领域的交叉应用,积极构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设立联合创新研发项目,以“揭榜挂帅”等形式突破“卡脖子”技术,实现互惠互利的研发协作。三要挖掘多层次创新协作深度。强化研发投入、研发项目、研发成果共享等协作深度,提升农业创新研发和应用的转化效率。
强化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技术推广,加速集群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一要完善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引导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技术推广站、非政府组织以及公共机构外包等咨询服务组织。二要建立技术推广快速响应机制。采用包容性模式,满足不同农户技术需求,及时有效地解决农民生产过程中应用创新技术问题,促使创新技术在农民群体中得到快速广泛的应用与普及。三要创新技术推广方式。开发农业信息系统以指导政策宣传、应用研究和创新实践,收集市场实时动态、最新农业研究成果、农户创新技术采用情况等信息,生成创新大数据,促进技术熟化和迭代升级。
【作者单位:浙江金融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