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美国人不遵守道德原则,却爱把道德挂在嘴边”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冯海城,翻译/马力】 记得几年前听过一位美国历史学家的演讲录音,他在描述加尔文主义对美国人性格形成的影响时,说了这样一句话:“我们美国人不遵守道德原则,却爱把道德挂在嘴边”。 加尔文主义的起源 这位美国历史学家的评论让我想起了约翰·加尔文(Jean Calvin,1509-1564)的思想,他是16世纪欧洲新教改革的三大支柱之一,与马丁·路德和瑞士宗教改革者乌尔里希·慈运理齐名。 约翰·加尔文最著名理论的是他的“双重预定”(double predestination)学说。根据这个学说,上帝甚至在世界形成之前就已经预定了哪些人会在天堂得救,哪些人会在地狱里被永远燃烧。或者正如约翰·加尔文自己所说:“上帝所创造的人是不平等的,他预定了一些人能够获得永生,而另一些人则永远受到诅咒。”而且根据约翰·加尔文的说法,后者构成了人类的绝大多数。 这并非是上帝在预知什么,或者说,并非上帝事先知道谁是“有罪的”,谁是“正义的”,他才做了他所能做的。恰恰相反,上帝就像一个漫画书的作者,他武断地、故意地创造了一小部分人成为“好人”,让他们进天堂,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人成为“坏人”,让他们下地狱。 上帝这样做,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呢?邪恶的功能是什么?根据约翰·加尔文的说法,邪恶起源于上帝的意志。在他看来,只有通过这种看起来明显荒谬和不公正的安排,上帝才能以“我创造它是因为我想要它,我创造它是因为我能”的方式来表达和证明上帝对这个世界的绝对权力。 因此,约翰·加尔文彻底抛弃了《新约》的主要观点“上帝是爱”,而代之以他自己的主张“上帝是绝对的和不受约束的意志”。上帝为了证明其无限性和绝对性,甚至渴望成为邪恶本身。 另一方面,根据原始的基督教思想,恶不具有固有的存在属性或本质。所以我们不应该说邪恶是什么。在某种程度上,邪恶什么都不是,它不具有存在性。 因此,我们可以说邪恶是一颗“未播种的种子”。正如埃及亚历山大的亚他那修(Athanasius,296-373)所说的那样;邪恶没有任何功能,邪恶没有任何意义。也如忏悔者马克西姆斯(Maximus,580-662)所说的那样,除了一些纯粹主观的“想象出来的意义”,邪恶没有任何意义。 我知道这听起来太抽象了,所以请让我用下面的比喻来说明:想象一下当你口渴的时候,在你面前的桌子上有两个瓶子,里面都装满了透明的液体,一个标签上写着“水”,另一个标签上写着“盐酸”。虽然你不知道盐酸是什么,但你非常清楚地知道两个瓶子里装的是不同的液体。 这次由于某种奇怪的原因,也许是出于好奇或想要一点新花样,你说服自己:如果你喝盐酸,它会像水一样解渴,甚至味道会比水更好。 而盐酸对胃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准确地说,这种行为本身以及由此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可以被称为“邪恶”,但这种行为的任何先决条件都不能被称为“邪恶”。因为这个事件中的每一个元素本身都是好的。 口渴是一种自然的需要,里面没有什么不好的东西。盐酸也是好的,就像水一样,如果用在合适的地方,它就是一种好的物质。古典基督教哲学过去常常得出的结论是,一切存在的东西都来自上帝,都是好的,邪恶并不来自任何客观存在的东西本身。 那么邪恶到底是什么呢?邪恶是寄生在现实之上的一种非现实,是一种不存在意义的幻想出来的东西。虽然邪恶试图取代现实,但它本身必须依赖现实才能具有意义。通过赋予邪恶以功能和意义,并假定上帝是邪恶的最终创造者,加尔文所做的就是把“上帝”和“撒旦”这两个概念糅合在一起。 现在,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英国作家G.K.切斯特顿(G.K.Chesterton,1874-1936)认为加尔文主义是撒旦崇拜的一种形式了,他实际上使用了一个更生动的说法——“魔鬼崇拜”。 加尔文主义的历史影响 讲到这里,恐怕读者会问:“这些神学上的微妙细节与我们现在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如果从17世纪开始的加尔文主义没有成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的主要思想流派,那么这些神学上的微妙细节的确不会与我们现在的生活有任何关系。 作为一支有组织的政治力量,加尔文主义者(更多的时候他们被称为“清教徒”)在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1599-1658)的领导下,在查尔斯·斯图亚特一世国王(1600-1649)被司法谋杀后开始在英格兰掌握了权力。这让英格兰建立起宗教独裁政权,也许在某些方面类似中国清末的太平天国。与此同时,克伦威尔在1649年入侵爱尔兰,导致了第一次爱尔兰种族灭绝,爱尔兰岛上的人口下降了40%以上。 然而,在1660年查理二世(Charles II Stuart, 1630-1685)统治下的君主制复辟之后,加尔文主义者中最激进的一群人发现英格兰新的政治氛围难以接受。于是他们开始大规模移民到北美新大陆。在那里他们建立了第一批盎格鲁-撒克逊殖民地,以实践他们的宗教、文化和社会理想。这一进程最终导致了1776年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换句话说,我们所熟知的“美利坚文明”在很大程度上带有约翰·加尔文的思想底色。 有一种普遍的误解认为,从17世纪开始,随着所谓的世俗化进程,宗教观念不知何故在西方社会越来越淡薄了。事实并非如此,宗教观念从未离开西方社会,而是开始以一种世俗化的形式继续存在着。 心理学家埃里希·弗洛姆(Erich Fromm,1900-1980)在现代人的行为模式中发现了史前宗教观念的某种痕迹。意大利著名记者奥莉安娜·法拉奇(Oriana Fallaci,1929-2006)曾公开宣称自己是“天主教无神论者”。她解释说,尽管她个人不是天主教信徒,但她仍然意识到,自己的大部分世界观、审美标准和道德标准都是受到意大利长达两千年的天主教历史的影响在自己的潜意识中形成的。 正是以同样的方式,北美盎格鲁-撒克逊殖民地的加尔文主义从最初的“宗教状态”逐渐转变为以当代美国社会为代表的“世俗状态”。结果就是,加尔文的“上帝”概念被投射到“美国”的概念之上,而“美国”现在变成了宗教信仰的新对象。这一过程在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1819-1892)的诗歌中被非常清晰地刻画出来:“美利坚各州真正且永恒的伟大之处一定是他们的宗教。” 对于外人来说,他们应该很难理解这种“充斥着自我崇拜的信仰”在多大程度上塞满了美国人大脑的每一个角落和每一条缝隙——从好莱坞电影中刻板的沙文主义到学校里每天对着美国星条旗宣誓效忠的仪式。这种对自己国家的信仰甚至成功地蚕食了它最初赖以产生的宗教原则。 关于这最后一点,美国哲学家大卫·本特利·哈特(David Bentley Hart)在2021年6月9日接受的一次采访中指出:“美国福音教派(American Evangelicalism)并不属于基督教体系,它是一种全新的宗教。位于美国福音教派思想核心的是美利坚的观念、对美利坚的崇拜以及对美利坚价值观的崇拜,这些价值观包括个人财产、金钱、公民地位、个人权利等等,美国福音教派与耶稣基督的教诲完全无关……事实上,我认为基督教从未真正传播到美国”。 被上帝拣选的两个标志 如果说美国的上层建筑代表了加尔文“不受约束的任意意志之神”的世俗形象,那么美国社会本身——美国人的民族共同体——则体现了加尔文主义“上帝选民”的世俗化转变。 此时我要提醒诸位读者,根据加尔文的说法,无论一个人是属于“得救的”还是“被诅咒的”,他都无法改变自己的预定命运。人们只能通过两个外在的标志来辨别他是否“被上帝选中从而得救”:可见的道德行为和物质上的成功。因此,从加尔文主义的蛹中诞生出来的美国社会从来没有把道德视为一种人性内在的变革力量,而仅仅是把道德视为一种已经被预定命运的“上帝选民”的某种外在标志。 在盎格鲁-撒克逊群体中,特别是在美国的社会环境里,只有被看见的道德才被认为是道德。因为在美国,道德最初的和唯一的功能是作为“被上帝拣选的”与“被诅咒的”的区别标志而存在的。 因此,每一种美德,哪怕是最令人厌烦的微不足道的符合美德的行为,都需要公开展示出来,以便让每个人都能看到。社交生活变成了一场令人筋疲力尽的、自恋的道德竞争,每个人都试图在道德方面超越自己的邻居:“喂,看看我有多道德!你瞧瞧,我可是一个素食主义者呢!”、“不,你不比我更道德!我也是素食主义者,哦,哦!”、“你们两个在道德上怎么能跟我比呢?你们都知道,我可是一个水果主义者,哦,哦,哦!” 然而,盎格鲁-撒克逊人(以及整个西方世界)在道德方面的权力游戏并非仅止于此。公开在道德层面上表达遗憾被他们玩世不恭地变成了一种武器。在过去的几年里,对过去犯下的罪行表达遗憾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比如说,西方人会对几百年前的奴隶贸易感到遗憾,但他们从不会为了最近犯下的罪行表达任何遗憾。 在这一过程中,西方人内心存在如下的逻辑链条: 1、只有在道德上优越的民族才能够对过去所犯罪行感到悔恨; 2、因此,对过去所犯罪行感到悔恨的西方人在道德层面要比其他民族更加优越; 3、在道德层面处于优越地位的西方人有权力对道德低劣的其他民族做任何我们想做的事情。 当一个人有机会站在道德制高点对别人道德说教时,来自于说教行为本身的一种更甜蜜的快乐便产生了。 显然,这已经成为盎格鲁-撒克逊文明的标志之一,甚至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是否属于西方的一项标准:西方应该扮演说教的角色,而非西方国家则聆听来自西方的教诲。西方已经沉迷于道德说教,这甚至已经成为他们的鸦片。 即便在美国人对一个国家实施残酷暴力的时候(比如美国人在南斯拉夫、阿富汗、伊拉克、叙利亚的所作所为),他们也会非常感伤地向受害者宣讲,自己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好”,仿佛他们期待那些不幸的人向自己真诚地表达感激。 然而,对世界上许多人来说,这种说教恰恰是西方人身上最令人讨厌的地方。这让我想起了一部由斯托尔·波波夫(Stole Popov)在1986年导演拍摄的老电影《1949年新年快乐》(Happy New Year '49)中的一个场景:一群暴徒围住主角并打算打他。暴徒的头目开始不断给他上课,直到受害者受够了,大声喊道:“你能不能闭嘴,别啰嗦,快动手吧!” 这种道德说教的动机,来自于看到自己的道德行为从社会环境中获得反馈时所产生的那种自我愉悦感。因此,我们不应感到奇怪,几乎所有美国人都在非常极力地使自己的道德行为看起来符合“最新的社会标准”。这就在美国人的精神世界里引发了压倒性的盲从意识。 很久以前,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1859)在他1835年出版的著作《美国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中就提到了这一现象:“我不知道还有哪个国家能像美国这样如此缺乏真正独立的精神和讨论的自由。” 美国这个国家给我留下的印象是:美国社会通过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筛选,倾向于让具有某种特定人格类型的人获得成功。我指的就是那种很表面化、缺乏思想深度的人。 在一个正常的文明中,真正受到重视的往往是道德的内涵,而不是表现给人看的那些做出来的“道德”行为。世界各地的思想传统中都有我称之为“不体面的圣人”的人物形象。这些人在公开场合的行为会被更广泛的社会认为是“不体面的”,但他们仍然因为自己的道德内涵而受到普遍的敬仰。 在东正教世界中,有“圣愚”(holly fools)的说法;在伊斯兰文化中,一些托钵僧扮演着类似的角色;而在中国佛教传统中,此类人物以“酒肉和尚”闻名于世,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济公和尚(1130-1209)。这些人物正是通过表面上不体面的行为,为自己所在的社会增加了道德的深刻性,从而为这个社会提供了重新审视自己的机会。 这我想起了苏菲派(伊斯兰教神秘主义派别,此派别对伊斯兰教信仰赋予隐秘奥义,奉行苦行禁欲的修行方式,亦称苏菲主义——译者注)的一个轶事:一个苦行僧常常在清真寺前祈祷:“啊,安拉,请赐予我酒吧!”这时负责率领伊斯兰教徒做礼拜的伊玛目走过来对他说:“你怎么敢说这样的话!你应该像我和所有其

十二月 24, 2024 -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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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美国人不遵守道德原则,却爱把道德挂在嘴边”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冯海城,翻译/马力】

记得几年前听过一位美国历史学家的演讲录音,他在描述加尔文主义对美国人性格形成的影响时,说了这样一句话:“我们美国人不遵守道德原则,却爱把道德挂在嘴边”。

加尔文主义的起源

这位美国历史学家的评论让我想起了约翰·加尔文(Jean Calvin,1509-1564)的思想,他是16世纪欧洲新教改革的三大支柱之一,与马丁·路德和瑞士宗教改革者乌尔里希·慈运理齐名。

约翰·加尔文最著名理论的是他的“双重预定”(double predestination)学说。根据这个学说,上帝甚至在世界形成之前就已经预定了哪些人会在天堂得救,哪些人会在地狱里被永远燃烧。或者正如约翰·加尔文自己所说:“上帝所创造的人是不平等的,他预定了一些人能够获得永生,而另一些人则永远受到诅咒。”而且根据约翰·加尔文的说法,后者构成了人类的绝大多数。

这并非是上帝在预知什么,或者说,并非上帝事先知道谁是“有罪的”,谁是“正义的”,他才做了他所能做的。恰恰相反,上帝就像一个漫画书的作者,他武断地、故意地创造了一小部分人成为“好人”,让他们进天堂,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人成为“坏人”,让他们下地狱。

上帝这样做,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呢?邪恶的功能是什么?根据约翰·加尔文的说法,邪恶起源于上帝的意志。在他看来,只有通过这种看起来明显荒谬和不公正的安排,上帝才能以“我创造它是因为我想要它,我创造它是因为我能”的方式来表达和证明上帝对这个世界的绝对权力。

因此,约翰·加尔文彻底抛弃了《新约》的主要观点“上帝是爱”,而代之以他自己的主张“上帝是绝对的和不受约束的意志”。上帝为了证明其无限性和绝对性,甚至渴望成为邪恶本身。

另一方面,根据原始的基督教思想,恶不具有固有的存在属性或本质。所以我们不应该说邪恶是什么。在某种程度上,邪恶什么都不是,它不具有存在性。

因此,我们可以说邪恶是一颗“未播种的种子”。正如埃及亚历山大的亚他那修(Athanasius,296-373)所说的那样;邪恶没有任何功能,邪恶没有任何意义。也如忏悔者马克西姆斯(Maximus,580-662)所说的那样,除了一些纯粹主观的“想象出来的意义”,邪恶没有任何意义。

我知道这听起来太抽象了,所以请让我用下面的比喻来说明:想象一下当你口渴的时候,在你面前的桌子上有两个瓶子,里面都装满了透明的液体,一个标签上写着“水”,另一个标签上写着“盐酸”。虽然你不知道盐酸是什么,但你非常清楚地知道两个瓶子里装的是不同的液体。

这次由于某种奇怪的原因,也许是出于好奇或想要一点新花样,你说服自己:如果你喝盐酸,它会像水一样解渴,甚至味道会比水更好。

而盐酸对胃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准确地说,这种行为本身以及由此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可以被称为“邪恶”,但这种行为的任何先决条件都不能被称为“邪恶”。因为这个事件中的每一个元素本身都是好的。

口渴是一种自然的需要,里面没有什么不好的东西。盐酸也是好的,就像水一样,如果用在合适的地方,它就是一种好的物质。古典基督教哲学过去常常得出的结论是,一切存在的东西都来自上帝,都是好的,邪恶并不来自任何客观存在的东西本身。

那么邪恶到底是什么呢?邪恶是寄生在现实之上的一种非现实,是一种不存在意义的幻想出来的东西。虽然邪恶试图取代现实,但它本身必须依赖现实才能具有意义。通过赋予邪恶以功能和意义,并假定上帝是邪恶的最终创造者,加尔文所做的就是把“上帝”和“撒旦”这两个概念糅合在一起。

现在,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英国作家G.K.切斯特顿(G.K.Chesterton,1874-1936)认为加尔文主义是撒旦崇拜的一种形式了,他实际上使用了一个更生动的说法——“魔鬼崇拜”。

加尔文主义的历史影响

讲到这里,恐怕读者会问:“这些神学上的微妙细节与我们现在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如果从17世纪开始的加尔文主义没有成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的主要思想流派,那么这些神学上的微妙细节的确不会与我们现在的生活有任何关系。

作为一支有组织的政治力量,加尔文主义者(更多的时候他们被称为“清教徒”)在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1599-1658)的领导下,在查尔斯·斯图亚特一世国王(1600-1649)被司法谋杀后开始在英格兰掌握了权力。这让英格兰建立起宗教独裁政权,也许在某些方面类似中国清末的太平天国。与此同时,克伦威尔在1649年入侵爱尔兰,导致了第一次爱尔兰种族灭绝,爱尔兰岛上的人口下降了40%以上。

然而,在1660年查理二世(Charles II Stuart, 1630-1685)统治下的君主制复辟之后,加尔文主义者中最激进的一群人发现英格兰新的政治氛围难以接受。于是他们开始大规模移民到北美新大陆。在那里他们建立了第一批盎格鲁-撒克逊殖民地,以实践他们的宗教、文化和社会理想。这一进程最终导致了1776年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换句话说,我们所熟知的“美利坚文明”在很大程度上带有约翰·加尔文的思想底色。

有一种普遍的误解认为,从17世纪开始,随着所谓的世俗化进程,宗教观念不知何故在西方社会越来越淡薄了。事实并非如此,宗教观念从未离开西方社会,而是开始以一种世俗化的形式继续存在着。

心理学家埃里希·弗洛姆(Erich Fromm,1900-1980)在现代人的行为模式中发现了史前宗教观念的某种痕迹。意大利著名记者奥莉安娜·法拉奇(Oriana Fallaci,1929-2006)曾公开宣称自己是“天主教无神论者”。她解释说,尽管她个人不是天主教信徒,但她仍然意识到,自己的大部分世界观、审美标准和道德标准都是受到意大利长达两千年的天主教历史的影响在自己的潜意识中形成的。

正是以同样的方式,北美盎格鲁-撒克逊殖民地的加尔文主义从最初的“宗教状态”逐渐转变为以当代美国社会为代表的“世俗状态”。结果就是,加尔文的“上帝”概念被投射到“美国”的概念之上,而“美国”现在变成了宗教信仰的新对象。这一过程在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1819-1892)的诗歌中被非常清晰地刻画出来:“美利坚各州真正且永恒的伟大之处一定是他们的宗教。”

对于外人来说,他们应该很难理解这种“充斥着自我崇拜的信仰”在多大程度上塞满了美国人大脑的每一个角落和每一条缝隙——从好莱坞电影中刻板的沙文主义到学校里每天对着美国星条旗宣誓效忠的仪式。这种对自己国家的信仰甚至成功地蚕食了它最初赖以产生的宗教原则。

关于这最后一点,美国哲学家大卫·本特利·哈特(David Bentley Hart)在2021年6月9日接受的一次采访中指出:“美国福音教派(American Evangelicalism)并不属于基督教体系,它是一种全新的宗教。位于美国福音教派思想核心的是美利坚的观念、对美利坚的崇拜以及对美利坚价值观的崇拜,这些价值观包括个人财产、金钱、公民地位、个人权利等等,美国福音教派与耶稣基督的教诲完全无关……事实上,我认为基督教从未真正传播到美国”。

被上帝拣选的两个标志

如果说美国的上层建筑代表了加尔文“不受约束的任意意志之神”的世俗形象,那么美国社会本身——美国人的民族共同体——则体现了加尔文主义“上帝选民”的世俗化转变。

此时我要提醒诸位读者,根据加尔文的说法,无论一个人是属于“得救的”还是“被诅咒的”,他都无法改变自己的预定命运。人们只能通过两个外在的标志来辨别他是否“被上帝选中从而得救”:可见的道德行为和物质上的成功。因此,从加尔文主义的蛹中诞生出来的美国社会从来没有把道德视为一种人性内在的变革力量,而仅仅是把道德视为一种已经被预定命运的“上帝选民”的某种外在标志。

在盎格鲁-撒克逊群体中,特别是在美国的社会环境里,只有被看见的道德才被认为是道德。因为在美国,道德最初的和唯一的功能是作为“被上帝拣选的”与“被诅咒的”的区别标志而存在的。

因此,每一种美德,哪怕是最令人厌烦的微不足道的符合美德的行为,都需要公开展示出来,以便让每个人都能看到。社交生活变成了一场令人筋疲力尽的、自恋的道德竞争,每个人都试图在道德方面超越自己的邻居:“喂,看看我有多道德!你瞧瞧,我可是一个素食主义者呢!”、“不,你不比我更道德!我也是素食主义者,哦,哦!”、“你们两个在道德上怎么能跟我比呢?你们都知道,我可是一个水果主义者,哦,哦,哦!”

然而,盎格鲁-撒克逊人(以及整个西方世界)在道德方面的权力游戏并非仅止于此。公开在道德层面上表达遗憾被他们玩世不恭地变成了一种武器。在过去的几年里,对过去犯下的罪行表达遗憾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比如说,西方人会对几百年前的奴隶贸易感到遗憾,但他们从不会为了最近犯下的罪行表达任何遗憾。

在这一过程中,西方人内心存在如下的逻辑链条:

1、只有在道德上优越的民族才能够对过去所犯罪行感到悔恨;

2、因此,对过去所犯罪行感到悔恨的西方人在道德层面要比其他民族更加优越;

3、在道德层面处于优越地位的西方人有权力对道德低劣的其他民族做任何我们想做的事情。

当一个人有机会站在道德制高点对别人道德说教时,来自于说教行为本身的一种更甜蜜的快乐便产生了。

显然,这已经成为盎格鲁-撒克逊文明的标志之一,甚至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是否属于西方的一项标准:西方应该扮演说教的角色,而非西方国家则聆听来自西方的教诲。西方已经沉迷于道德说教,这甚至已经成为他们的鸦片。

即便在美国人对一个国家实施残酷暴力的时候(比如美国人在南斯拉夫、阿富汗、伊拉克、叙利亚的所作所为),他们也会非常感伤地向受害者宣讲,自己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好”,仿佛他们期待那些不幸的人向自己真诚地表达感激。

然而,对世界上许多人来说,这种说教恰恰是西方人身上最令人讨厌的地方。这让我想起了一部由斯托尔·波波夫(Stole Popov)在1986年导演拍摄的老电影《1949年新年快乐》(Happy New Year '49)中的一个场景:一群暴徒围住主角并打算打他。暴徒的头目开始不断给他上课,直到受害者受够了,大声喊道:“你能不能闭嘴,别啰嗦,快动手吧!”

这种道德说教的动机,来自于看到自己的道德行为从社会环境中获得反馈时所产生的那种自我愉悦感。因此,我们不应感到奇怪,几乎所有美国人都在非常极力地使自己的道德行为看起来符合“最新的社会标准”。这就在美国人的精神世界里引发了压倒性的盲从意识。

很久以前,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1859)在他1835年出版的著作《美国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中就提到了这一现象:“我不知道还有哪个国家能像美国这样如此缺乏真正独立的精神和讨论的自由。”

美国这个国家给我留下的印象是:美国社会通过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筛选,倾向于让具有某种特定人格类型的人获得成功。我指的就是那种很表面化、缺乏思想深度的人。

在一个正常的文明中,真正受到重视的往往是道德的内涵,而不是表现给人看的那些做出来的“道德”行为。世界各地的思想传统中都有我称之为“不体面的圣人”的人物形象。这些人在公开场合的行为会被更广泛的社会认为是“不体面的”,但他们仍然因为自己的道德内涵而受到普遍的敬仰。

在东正教世界中,有“圣愚”(holly fools)的说法;在伊斯兰文化中,一些托钵僧扮演着类似的角色;而在中国佛教传统中,此类人物以“酒肉和尚”闻名于世,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济公和尚(1130-1209)。这些人物正是通过表面上不体面的行为,为自己所在的社会增加了道德的深刻性,从而为这个社会提供了重新审视自己的机会。

这我想起了苏菲派(伊斯兰教神秘主义派别,此派别对伊斯兰教信仰赋予隐秘奥义,奉行苦行禁欲的修行方式,亦称苏菲主义——译者注)的一个轶事:一个苦行僧常常在清真寺前祈祷:“啊,安拉,请赐予我酒吧!”这时负责率领伊斯兰教徒做礼拜的伊玛目走过来对他说:“你怎么敢说这样的话!你应该像我和所有其他正常人一样祈祷:“真主啊,请赐予我对你的信心吧!”那位苦行僧回答说:“你看,我们每个人都在为自己所没有的东西祈祷。”

美国所缺乏的正是深度,不知是否有美国人为此祈祷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