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美容被用过期产品?消费者要小心美丽陷阱
想要做脸部项目保养一下,美容院却使用过期产品,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最近,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一家使用过期化妆品的美容院进行行政处罚30000元。过保质期的化妆产品却仍给消费者使用据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2019年11月8日,当事人从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了5套CELLNULA水气泡清洁护理套装,采购单价200元/套,采购总金额1000元,生产日期均为2019年4月29日,保质期三年。后用于门诊部内的“小气泡”净肤项目,为顾客进行面部清洁。2022年4月29日至案发当日,当事人在上述产品超过保质期后,仍使用了上述产品为顾客提供面部清洁服务。因涉案化妆品均用于净肤项目套餐之中,未单独销售,故违法所得无法查清。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涉案化妆品采购凭证,涉案化妆品货值金额为400元。“当事人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为顾客提供服务,其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属于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对此,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解读,“当事人使用的‘韩夫’导光凝胶经检测含有利多卡因、丁卡因等麻醉药物成分,根据《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四)以医疗器械作用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但上述导光凝胶经查询仅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并未按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属于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行为。”
想要做脸部项目保养一下,美容院却使用过期产品,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最近,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一家使用过期化妆品的美容院进行行政处罚30000元。
过保质期的化妆产品
却仍给消费者使用
据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2019年11月8日,当事人从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了5套CELLNULA水气泡清洁护理套装,采购单价200元/套,采购总金额1000元,生产日期均为2019年4月29日,保质期三年。后用于门诊部内的“小气泡”净肤项目,为顾客进行面部清洁。2022年4月29日至案发当日,当事人在上述产品超过保质期后,仍使用了上述产品为顾客提供面部清洁服务。因涉案化妆品均用于净肤项目套餐之中,未单独销售,故违法所得无法查清。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涉案化妆品采购凭证,涉案化妆品货值金额为400元。
“当事人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为顾客提供服务,其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属于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对此,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解读,“当事人使用的‘韩夫’导光凝胶经检测含有利多卡因、丁卡因等麻醉药物成分,根据《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四)以医疗器械作用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但上述导光凝胶经查询仅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并未按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属于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