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大同就“破门亮灯”致歉,此前商户们在担忧什么

监控视频截图2月7日,山西大同平城区古城街道就“破门亮灯”致歉,承认工作方法失当,“反映出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造成工作偏失,对城市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7日下午,事发地附近的部分商户告诉澎湃新闻,上述风波发生后,当地倡议夜间开灯的说法并未调整。此事发生在正月初六,也被称为“撬锁开灯”。据华商报等媒体报道,大同鼓楼东街有商户反映,2月3日晚,在闭店的情况下,几名身穿“平城综合执法”制服人员,强行撬锁进店开灯。报道称,平城区古城街道办鼓楼社区此前发布倡议书,要求从除夕到正月十五,商铺屋内屋外应该“彻夜亮灯”。在央广网2月6日的报道中,该店铺的合伙人马女士介绍:“晚上10点多了,我们下了班就回去了,把灯关了,就开了三个门前的灯,然后他们就说必须得都开。这大过年的已经回去了,又刚生了孩子还没满月,回去了再让来,黑洞洞的就不想来了。另外我这一家没开也不影响啥,就没想多,说就不去了,对方肯定态度也不好,说‘你要是不来我们就给你开’。(我们这边就)说‘你就开去’。结果没谁能想到,人家就真的开了。”马女士还称,3日夜里11点多,她接到了工作人员的电话,是她同意街道办开锁开灯,“人家给我打电话说没开灯,我说那行了,你们进去开去,你们要能进去就开去吧。只要丢不了东西,我觉得这是一个小事儿。”负责管理该店铺的大同鼓楼东街物管中心李月琴解释称,2月3日夜间,工作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涉事店铺仍未开启店内照明,就拨通店长岳某电话,动员开灯遭到拒绝,随后与商铺实际经营者马某联系沟通,马某同意综合执法队队员采取措施进入店铺开启照明设备。当初确实在态度上、方法上有些武断,第二天一早就和店长做了沟通解释,派工作人员修复了损坏的门锁,取得了店长的谅解。事发地位于大同古城的鼓楼东街,是当地最繁华的商业街区之一。有商户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在一些城市,很多店铺都是24小时营业,但是在大同,店一般关得比较早,“九点基本上都关闭了,有的八点半就闭了,好多外地人来了以后,黑乎乎的,啥也找不见。”在他看来,“政府也是好意,让亮灯,给外地游客有个好的感受。也不是说故意非要咋的,而且也就亮那么几天,我们也能理解。”同在2月7日下午,部分受访商户则表达了对消防问题的担忧。鼓楼东街上一名商户表示,“我们怕万一有个线路着火啥的,反正挺纠结的。但是人家发了这个文件了,我们就按照文件开灯了。”另一名店主回忆,倡议夜间开灯的通知书先后下了三次,城管、物业、街道各一次。对于“补贴电费”的说法,他表示还未听闻,“如果说是补贴到我们这儿,让我们开灯,我觉得这个无可厚非,政府给你补贴了,你认可人家补贴了,签字了,你就得给别人开”。“补贴不补贴,咱们放在一边儿。正常的商铺营业,我们开着灯就要负责消防。”这名店主担忧,“对于我们商户来说,我们是落实消防责任制,给人签了保证。那个灯开着,如果出现意外,街道会负担吗?我觉得不会,最终还是我们商家负担。”“如果商家是为了盈利,为啥要关门?因为没有客人了,游客不可能说(凌晨)两三点在街上转。”在他看来,商户开灯不开灯是各家自由,“我租的铺子,我愿意赔钱,那是我的事儿,我没差你租金。签合同的时候,你也没有说我这个地方必须得开灯。”值得一提的是,《大同日报》相关报道介绍了“倡议夜间开启店铺灯光”的缘由。根据2月6日刊发的《彩灯商铺扮靓夜大同 拉满古城春节氛围感》一文介绍,春节期间通宵点灯,是祈求平安和照亮前程的古老民俗。为给市民、游客打造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氛围,春节前夕,大同市相关部门早早开始精心筹备,全力为亮化工程建设加班加点,打造出一片如梦如幻光的海洋,同时,倡议古城内沿街商户尽量延长营业时间,夜间开启店铺灯光,让城市的夜晚更加璀璨。报道还引述了一批店铺商家的表态——“大同过年有挂灯笼、彩灯的习俗,我们店在春节前一个月就开始对店铺外面进行亮化装饰。为更好地接待游客,我们积极响应古城倡议,延长了营业时间、开启了氛围灯光,让游客能更好地欣赏古城美景,感受充满年味儿的大同,共度难忘的新春佳节。”“作为大同人,看到近年来大同文旅产业持续火爆,感到非常开心和自豪。年前,我们在店铺外贴了窗花、挂了灯笼,希望能为来同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同时,还延长了营业时间、亮灯时间,希望能在加班加点为游客服务的同时,为城市发展出一份力。”“鼓楼东街是春节期间游客必到的打卡地,每天都吸引大量游客参观游览。作为商户,门口的彩灯既好看也能吸引游客,并且夜间开启灯光产生的额外电费还会给予补贴,降低了我们的营业成本。街区夜晚有安保人员执勤,让我们感到安全又贴心。”针对“破门亮灯”一事,红星新闻评论文章认为,法律的价值在于守护公认的底线,不应也不能因一时一地的需求而被随意突破。如若明确开门撬锁工作人员的身份是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那这还是一个错误的行政示范,其更深层次的影响,在于伤害了当事人、其他商铺经营者,乃至其他普通市民的安全感。试想,如果今天可以因要开灯而撬门进入,他日是否也会因其他事由而强行闯入?如何公平、合理对待市场主体,也是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体现。该文认为,开灯亮化古城,本意在于美化城市形象。然而城市形象与个人形象一样,最重要的并不是衣装打扮充起来的面子,而是懂尊重、知敬畏、胸有丘壑的里子。当工作人员撬门开灯之时,所谓“形象”已经颓然落地。被强行打开的这一盏灯,或许会让全古城开着的灯黯然失色。金羊网评论文章则分析称,无论是“撬锁开灯”本身,还是表面上的倡议变成了事实上的强制性要求,都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病灶,即“权大于法”思维的大行其道。一方面,基层“执法”人员为了应付可能存在的上级考核,甘愿冒着“违法”的风险去撬锁开灯,本质上还是因为对于权力的“尊重”超过了对于法治底线的应有敬畏;另一方面,倡议异化为强制规定,所对应的是一种并不鲜见的“层层加码”的执行倾向。而它的本质,同样是对“上”负责的惯性逾越了恪守法治的自觉。厘清了这一点,就不难明白,面对“撬锁开灯”这一极端行为,当地所需要的显然不仅仅是祭出一份出于应付舆论压力的姿态性“致歉”,而是应以实际行动去修复所暴露的法治短板。

2月 7, 2025 -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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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大同就“破门亮灯”致歉,此前商户们在担忧什么

监控视频截图

2月7日,山西大同平城区古城街道就“破门亮灯”致歉,承认工作方法失当,“反映出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造成工作偏失,对城市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7日下午,事发地附近的部分商户告诉澎湃新闻,上述风波发生后,当地倡议夜间开灯的说法并未调整。

此事发生在正月初六,也被称为“撬锁开灯”。据华商报等媒体报道,大同鼓楼东街有商户反映,2月3日晚,在闭店的情况下,几名身穿“平城综合执法”制服人员,强行撬锁进店开灯。报道称,平城区古城街道办鼓楼社区此前发布倡议书,要求从除夕到正月十五,商铺屋内屋外应该“彻夜亮灯”。

在央广网2月6日的报道中,该店铺的合伙人马女士介绍:“晚上10点多了,我们下了班就回去了,把灯关了,就开了三个门前的灯,然后他们就说必须得都开。这大过年的已经回去了,又刚生了孩子还没满月,回去了再让来,黑洞洞的就不想来了。另外我这一家没开也不影响啥,就没想多,说就不去了,对方肯定态度也不好,说‘你要是不来我们就给你开’。(我们这边就)说‘你就开去’。结果没谁能想到,人家就真的开了。”马女士还称,3日夜里11点多,她接到了工作人员的电话,是她同意街道办开锁开灯,“人家给我打电话说没开灯,我说那行了,你们进去开去,你们要能进去就开去吧。只要丢不了东西,我觉得这是一个小事儿。”

负责管理该店铺的大同鼓楼东街物管中心李月琴解释称,2月3日夜间,工作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涉事店铺仍未开启店内照明,就拨通店长岳某电话,动员开灯遭到拒绝,随后与商铺实际经营者马某联系沟通,马某同意综合执法队队员采取措施进入店铺开启照明设备。当初确实在态度上、方法上有些武断,第二天一早就和店长做了沟通解释,派工作人员修复了损坏的门锁,取得了店长的谅解。

事发地位于大同古城的鼓楼东街,是当地最繁华的商业街区之一。有商户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在一些城市,很多店铺都是24小时营业,但是在大同,店一般关得比较早,“九点基本上都关闭了,有的八点半就闭了,好多外地人来了以后,黑乎乎的,啥也找不见。”在他看来,“政府也是好意,让亮灯,给外地游客有个好的感受。也不是说故意非要咋的,而且也就亮那么几天,我们也能理解。”

同在2月7日下午,部分受访商户则表达了对消防问题的担忧。

鼓楼东街上一名商户表示,“我们怕万一有个线路着火啥的,反正挺纠结的。但是人家发了这个文件了,我们就按照文件开灯了。”

另一名店主回忆,倡议夜间开灯的通知书先后下了三次,城管、物业、街道各一次。对于“补贴电费”的说法,他表示还未听闻,“如果说是补贴到我们这儿,让我们开灯,我觉得这个无可厚非,政府给你补贴了,你认可人家补贴了,签字了,你就得给别人开”。

“补贴不补贴,咱们放在一边儿。正常的商铺营业,我们开着灯就要负责消防。”这名店主担忧,“对于我们商户来说,我们是落实消防责任制,给人签了保证。那个灯开着,如果出现意外,街道会负担吗?我觉得不会,最终还是我们商家负担。”

“如果商家是为了盈利,为啥要关门?因为没有客人了,游客不可能说(凌晨)两三点在街上转。”在他看来,商户开灯不开灯是各家自由,“我租的铺子,我愿意赔钱,那是我的事儿,我没差你租金。签合同的时候,你也没有说我这个地方必须得开灯。”

值得一提的是,《大同日报》相关报道介绍了“倡议夜间开启店铺灯光”的缘由。

根据2月6日刊发的《彩灯商铺扮靓夜大同 拉满古城春节氛围感》一文介绍,春节期间通宵点灯,是祈求平安和照亮前程的古老民俗。为给市民、游客打造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氛围,春节前夕,大同市相关部门早早开始精心筹备,全力为亮化工程建设加班加点,打造出一片如梦如幻光的海洋,同时,倡议古城内沿街商户尽量延长营业时间,夜间开启店铺灯光,让城市的夜晚更加璀璨。

报道还引述了一批店铺商家的表态——“大同过年有挂灯笼、彩灯的习俗,我们店在春节前一个月就开始对店铺外面进行亮化装饰。为更好地接待游客,我们积极响应古城倡议,延长了营业时间、开启了氛围灯光,让游客能更好地欣赏古城美景,感受充满年味儿的大同,共度难忘的新春佳节。”

“作为大同人,看到近年来大同文旅产业持续火爆,感到非常开心和自豪。年前,我们在店铺外贴了窗花、挂了灯笼,希望能为来同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同时,还延长了营业时间、亮灯时间,希望能在加班加点为游客服务的同时,为城市发展出一份力。”

“鼓楼东街是春节期间游客必到的打卡地,每天都吸引大量游客参观游览。作为商户,门口的彩灯既好看也能吸引游客,并且夜间开启灯光产生的额外电费还会给予补贴,降低了我们的营业成本。街区夜晚有安保人员执勤,让我们感到安全又贴心。”

针对“破门亮灯”一事,红星新闻评论文章认为,法律的价值在于守护公认的底线,不应也不能因一时一地的需求而被随意突破。如若明确开门撬锁工作人员的身份是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那这还是一个错误的行政示范,其更深层次的影响,在于伤害了当事人、其他商铺经营者,乃至其他普通市民的安全感。试想,如果今天可以因要开灯而撬门进入,他日是否也会因其他事由而强行闯入?如何公平、合理对待市场主体,也是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体现。

该文认为,开灯亮化古城,本意在于美化城市形象。然而城市形象与个人形象一样,最重要的并不是衣装打扮充起来的面子,而是懂尊重、知敬畏、胸有丘壑的里子。当工作人员撬门开灯之时,所谓“形象”已经颓然落地。被强行打开的这一盏灯,或许会让全古城开着的灯黯然失色。

金羊网评论文章则分析称,无论是“撬锁开灯”本身,还是表面上的倡议变成了事实上的强制性要求,都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病灶,即“权大于法”思维的大行其道。一方面,基层“执法”人员为了应付可能存在的上级考核,甘愿冒着“违法”的风险去撬锁开灯,本质上还是因为对于权力的“尊重”超过了对于法治底线的应有敬畏;另一方面,倡议异化为强制规定,所对应的是一种并不鲜见的“层层加码”的执行倾向。而它的本质,同样是对“上”负责的惯性逾越了恪守法治的自觉。厘清了这一点,就不难明白,面对“撬锁开灯”这一极端行为,当地所需要的显然不仅仅是祭出一份出于应付舆论压力的姿态性“致歉”,而是应以实际行动去修复所暴露的法治短板。